关于调整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奖励办法

关于调整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奖励办法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05]3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3-24
施行日期:2005-03-24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2004年3月,我市正式被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为国办信息直报点,为建立更为合理的政务信息评价标准,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多报送综合类、调研类等高质量的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的水平,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我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奖励办法进行如下调整。

  一、取消考核条目要求,对各单位实行总得分考核(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附后)。

  二、凡完成年度总分任务的单位,并符合当年评比标准的,可参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对重要信息迟报、漏报或失实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加倍倒扣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除加倍扣分外,将取消上报单位及撰稿人当年评比先进资格。

  三、调整计分标准

  (一)市办《政务动态》采用信息、转报省办未采用信息每条5分;市办专报采用信息每条15分,调研25分。

  (二)省办《信息简报增刊》采用信息,每条6分;省办专报采用信息,每条30分,调研50分;省办其它信息刊物采用信息,每条10分(采用外地、部委信息,每条3分)。

  (三)国办专报采用信息,每条80分;国办其它信息刊物采用信息,每条30分。

  (四)市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加20分(在值班专报批示,每条加10分);省领导在《信息简报》、《专报信息》上批示信息,每条加40分(在外省、部委信息上批示,每条加20分),其它信息批示,每条加20分;国务院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加70分。

  望各单位对照目标任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明确责任,努力提高信息上报的质量,为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服务。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

  年度总分

  句容市

  1200

  丹阳市

  1200

  扬中市

  1200

  丹徒区

  1200

  京口区

  800

  润州区

  800

  新区

  400

  市发改委

  500

  市国资委

  500

  市经贸委

  500

  市统计局

  500

  市公安局

  500

  市安全局

  500

  市财政局

  400

  市审计局

  400

  市国税局

  400

  市地税局

  400

  市外经贸局

  400

  镇江工商局

  400

  市交通局

  400

  市建设局

  400

  市科技局

  400

  市农林局

  400

  镇江海关

  400

  镇江检验检疫局

  400

  市劳动保障局

  300

  市医保局

  300

  市环保局

  300

  市粮食局

  300

  市物价局

  300

  镇江银监分局

  300

  人行镇江中心支行

  300

  市卫生局

  300

  市民政局

  300

  市国土局

  300

  镇江海事局

  300

  市水利局

  300

  市信访局

  200

  市人事局

  200

  市教育局

  200

  市旅游局

  200

  市信息产业局

  200

  市安监局

  200

  市民宗局

  200

  镇江质监局

  200

  镇江药监局

  200

  市城管局

  200

  市房管局

  200

  市规划局

  200

  市园林局

  200

  市供销社

  200

  建行镇江分行

  200

  农行镇江分行

  200

  农发行镇江分行

  200

  中行镇江分行

  200

  工行镇江分行

  200

  交行镇江分行

  200

  市商行

  200

  市农联社

  200

  市人口和计生委

  200

  市文化局

  200

  市体育局

  200

  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

  200

  市司法局

  200

  市农业开发局

  100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100

  市侨办

  100

  市外办

  100

  市地震局

  100

  市广电局

  100

  市档案局

  100

  镇江供电公司

  100

  镇江邮政局

  100

  镇江电信分公司

  100

  市行政服务中心

  100

  市政府驻沪办

  500

  市政府驻深办

  500

  市政府驻京办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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