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整合完善广播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整合完善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工作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遵府发[2005]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4-20
施行日期:2005-04-20
发布部门:遵义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整合完善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抓紧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四月二十日

    遵义市整合完善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工作方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巩固三级联网和远程教育建设成果,推进"数字遵义"的建设,加快我市信息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办发[2001]17号、国办发[1999]82号和广办发[2001]14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遵义实际,按照"党委领导、行政整合、市场运作"的改革思路,现制定整合完善全市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方案。

    一、整合完善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城乡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建设有线电视网络,除市级积累一定的收视维护费外,其余各县、区(市)和镇(乡)几乎没有积累,而有线电视网络平均5~8年就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技术改造,每次改造都要向用户筹集经费。这种管理模式既影响了我市信息产业的发展,也损害了群众利益。从2003年起,市委、市政府实施了广播电视三级联网工程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加速了我市信息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水平。但也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债务沉重。三级联网工程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贷款,由市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公司统贷统还,各县、区(市)进行建设,合计需贷款6900万元(实际到位3350万元),加之各县、区(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城网改造、设备更新和历史欠债,全市广播电视系统总欠债已达12874万元,风险较大。能否如期偿还债务,直接影响三级联网暨远程教育建设成果的巩固和发展,影响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的持续发展。二是人才奇缺。三级联网完成后,各县、区(市)普遍存在网络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准备不足、人才奇缺等问题,严重影响网络的正常维护和管理。三是体制不顺。现行体制是分级管理、分级经营、分级建设,导致完整的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资源条块分割、各自为阵,进而造成重复建设、债台高筑,严重制约着广电信息产业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快信息产业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政策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我市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的出路在于先行实施资源的整合完善,然后迅速实施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开展网络多功能业务开发。预计5~8年后,可按合同偿还到期债务,从而进入高收入期,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坚持小局服从大局、局部服从整体,坚持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建立全市联网、互联互通、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业务、统一标准的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体系;形成规模效益,提高我市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公司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和其他网络信息的安全传输,进一步扩大中央、省、市、县各级广播电视节目的有效覆盖,使党和国家的声音及时传入千家万户,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喉舌功能;实现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资源的集中配置,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一)政治性原则。通过整合完善网络进一步扩大各级广播电视节目的有效覆盖,按规定无条件传输中央、省、市、县必转节目,用先进的文化牢固占领宣传阵地;确保政令畅通和传输安全;坚持政府控股的原则。

    (二)整体性原则。坚持从全局出发、着眼于长远发展;按照网络经营的客观规律,保证全程全网;坚持一级法人管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巩固和发展"三级联网",形成高效运作的整体网络。

    (三)规范性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的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规律,逐步构建规范、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四、资产重组与利益分配

    (一)资产重组

    按照"行政整合、市场运作"的原则,对市、县(区、市)、乡(镇、村)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进行重组。凡由各级政府和广电部门投资(包括集资)建成的网络资产,经中介机构评估,确定相应股权,入股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总公司。

    (二)资产界定

    1、除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直接覆盖的两城区外,其余12个县(市)首先进行局(台)与网络资产分离。入股总公司的资产主要为网络公司资产。

    2、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到各县(市)中心机房的光缆及传输设备资产归市网络总公司所有。县(市)中心机房到已联网的镇(乡)、村及用户的网络资产归县、市广电部门共同所有。

    3、货币资产,按实际资金量折股。

    4、直接用于网络营运的办公用房、经营场地、交通工具、网络专用设备设施以及其他资产酌价评估后入股。

    (三)债权债务

    按照净资产入股的原则,结合我市广电系统的实际,非网络经营的债权债务不变,不能冲抵入股资产;可入股市总公司资产减去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债务为各县、区(市)广电部门的入股资本:

    1、与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生产经营有关的建设维护成本形成的债务;

    2、与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生产经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办公用房、经营场地、交通工具等债务;

    以上债务经中介机构审核评估后,可转为总公司入股资产,并由总公司负责偿还。总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资本经营,在保证政府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可吸收社会资金入股。

    (四)利益分配

    总公司依法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实现网络效益最大化,按照同股同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五)协调保障机制

    确保广播电视事业宣传不被削弱,兼顾广播电视事业各个方面的平衡发展:

    1、县、区(市)在职在编的广播电视网络管理、维护人员上划市总公司管理后,同级财政不削减广电部门的经费。上划人员相应结余的费用直接转为县、区(市)广电部门的广播电视宣传专项经费。

    2、各县、区(市)广电部门从总公司获得的入股红利,主要用于弥补广播电视宣传和其他相关事业经费。

    3、各县、区(市)广电局相关人员上划后,相应结余在原单位的经费(年人均按1万元计),加上当年入股红利仍不足30万元的,其差额部分,由县、区(市)广电部门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采取股份转让形式,由市总公司以货币资金收购股权,补足各县、区(市)每年不少于30万元的宣传事业经费。

    五、公司的性质和职能

    (一)性质

    整合完善后的市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中心(公司),更名为:遵义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总公司(遵义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遵义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总公司)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其原级别不变,隶属于市广播电视局管理。

    (二)基本职能

    1、对全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营运。

    2、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和其他网络信息优质、安全传输。

    3、综合开发和经营网络资源。开展广播电视传输、数据传输、远程教育、图象及多媒体传输业务等多功能综合信息服务,经营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会议电视系统、计算机联网等服务。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经济规律依法进行资本运营,努力实现网络资源效益最大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管理机构和体制

    总公司下设分公司和有关部(科)室,县、区(市)设分公司(科级),总公司对分公司实行垂直管理。总公司为一级法人治理结构,统一注册登记、统一纳税。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一)股东会由市和各县、区(市)广播电视部门出资方代表组成。

    (二)董事会由市和各县、区(市)出资方的股东代表会选举。

    董事长、副董事长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推荐、考核、报批,由董事会依据《公司法》选举产生。

    (三)依据《公司法》设立监事会。

    (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推荐、考核、报批,由董事会聘任。

    (五)县、区(市)分公司经理、副经理按总公司部门负责人管理,由总公司聘任。

    (六)分公司所有在职在编的行政管理人员、事业人员的人事劳资关系全部上划管理。在定额编制内,总公司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

    (七)在人员上划中,应坚持编制以内、专业相符、工作需要、本人自愿、组织决定的原则。商县、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县、区(市)现任文广局局长、副局长进入网络公司,不再担任行政职务。

    七、实施步骤

    整合完善全市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事关我市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影响"数字遵义"和信息化建设,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成果的巩固和发展。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互相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清产核资、局(台)与网络分离、完善总公司等工作,确保全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改革顺利进行。

    (一)建立市整合完善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工作领导小组(可与遵义市广播电视数字化整体平移工作领导小组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广电局、市政务中心、市广电信息网络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广电局,由市广电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整合完善工作,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协调解决网络整合完善重大问题。

    各县、区(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整合完善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的网络整合完善工作。

    (二)市、县(区、市)广电部门要在局(台)与网络分离的基础上,按照先上划、后核资的步骤,由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整合完善领导小组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商定相应股权。

    (三)上划后的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资产,统一由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总公司经营管理,同时由总公司商县、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明确辖区内分公司临时负责人,负责各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资产评估以后,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

    (五)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整合完善工作于2005年10月前完成。

    整合完善期间,原有市、县(区、市)两级广播电视管理体制不变。市、县(区、市)两级广电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确保宣传传输安全,稳定干部职工队伍,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严禁转移广播电视网络资产,不得拖延和阻碍网络整合完善工作,确保整合完善工作顺利进行。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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