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春运安全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南府办发[2004]12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12-27
施行日期:2004-12-27
发布部门: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运输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12·14”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2005年的春运工作从2004年12月25日开始,至2005年4月3日结束,共计100天。现将2005年春运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成立春运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运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召开春运安全工作会议,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详细、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及有关预案,确保春运安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有序开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2005年的春运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交警、交管等部门要继续在市内各重要线路和路段设立执勤值班检查点,加大动态和静态的检查力度;要明确重特大安全事故问责和司法部门介入事故调查,防止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要认真吸取2004年“1·20”事故失检漏查的教训。各级要层层签订春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把春运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一路段、码头、车站、机场和执勤站(点),落实到车头、船头、机头和人头。

  三、及时动员,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多种有效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春运安全宣传教育,要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板报、网络、报纸和设立宣传站及咨询台等形式教育车主、业主和船主依法经营,不违章驾驶、违章搭乘、违章装载,教育群众不坐违章车(船),不携带违禁物品出行,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排查隐患,全力整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一线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建档立案,区分轻重缓急,该当场整改的隐患当场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对动态安全隐患要科学地掌握其产生的规律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五、强化监管,确保安全。2005年春运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对春运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控,不留空隙,保证春运安全。各级交通、公安、交警、交管、农机、海事、铁路、航空等部门要加强对路面、水面、空中的静态和动态管理,严禁出现失控漏管的现象。各客运企业要组织专门人员定期或不定期上路、上船、上车跟踪检查,配合交警、交管、海事、铁路、航空等部门加强对车、船、飞机的检查,坚持签单放行、签单发航制度,防止违章违纪行为发生。各车站、码头、机场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违章携带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上船和上飞机。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管理职能作用,加大对本辖区所属车(船)、乡村道路和超点拉客营运以及过境车辆的监管监控,做到不留死角,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商场、市场要组织好销售旺季的商品运输,配齐安全救援设施设备,做到完整好用,确保运输秩序井然和交通安全。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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