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人才引进畅通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人才引进畅通工程推行一卡通服务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温政办[2005]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1-19
施行日期:2005-01-19
发布部门: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现就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推行“一卡通”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人才已日益成为城市经济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核心要素。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必须依靠于科技进步与创新,做好人才工作,关系到温州的长远发展。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肩负的重任,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做好人才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举措,努力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发挥人才作用的新机制;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强化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工作环境,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聚集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构筑起人才高地。

  二、落实职责,切实抓好人才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人才各项工作。凡我市各用人单位引进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助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技术工人高级工任职资格的人才均为畅通工程实施对象。企业单位急需并具有特殊专长的人才,不受学历、职称、技术等级的限制。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各类人才引进政策,确保各类人才引进政策落实到位。凡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时,各相关工作部门和单位不得拖延,有关手续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手续一律实行零收费。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服务过程中,必须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周到,如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导致人才倒流现象的发生,将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将予以行政处罚。

  三、齐心协力,共同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效能革命”的深入开展,对人才引进工作各项程序进行梳理简化,规范操作。通过教育使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服务观念,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便捷、文明的服务。各级监察及舆论部门要加大监督和宣传力度,既要营造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又要坚决制止各种严重影响我市人才引进工作的不良行为,努力为实施“一港三城”发展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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