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甘肃省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甘政办发[2005]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1-21
施行日期:2005-01-21
发布部门: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甘肃省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甘肃省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2005年1月5日)

  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继续保持国民经济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就我省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四次全委会确定的方针政策,继续坚持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积极推进投资体制、农村及涉农领域、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等方面的改革,努力从体制上、机制上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一)围绕完成国有企业改革“376”攻坚计划,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要按照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省属大中型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以引进省外资本、民间资本、境外资本为主,继续推进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川有色集团公司、兰州铝业公司等10户重要骨干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加快完成省建材、机械、电子、医药4个集团公司的改革重组。加快下划市州企业的改制进程,完成26户企业改制工作、9户企业破产终结工作,其余35户企业全部启动改制,认真解决好改制中的突出问题。稳步推进企业破产工作,对列入国家破产计划的66户企业,力争使其中33户破产终结或进入破产程序,争取更多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重组。加快市州、县区市中小企业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步伐,转入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轨道。

  (二)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研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明确省、市州两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责任;完善国有重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统计评价制度、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和奖惩制度、干部任期考核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等,做到各项制度相互衔接配套。

  (三)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继续规范改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内部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出台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争取在条件成熟的国有企业中推行。推进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三类”资产改制创办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重点推进兰石集团、兰州炭素集团等12户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通过多种形式推动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

  (四)积极推进垄断行业和城市公用事业以及交通、建筑、商贸、农牧等行业省属企业的改革。按国家统一部署进行垄断行业改革。加快城市公用事业改革,推进供水、供热等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工企业的股份制改制;继续深化流通企业改制重组;推动农牧等行业直属企业的政企分开和企业改制重组,进一步深化农垦企业集团化改革。

  (五)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落实和完善政策,出台并实施《甘肃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培育非公有制高科技企业为突破口,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再上台阶;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契机,积极支持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合资、合作、租赁、托管和股份制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促进社会就业和再就业。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与信用担保工作,着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

  (一)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体制,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扩大和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按省上颁布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其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对主要由企业投资但使用了少量政府资金的项目,只审批企业资金申请报告。对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省属大型企业集团,适当扩大投资决策权。

  (二)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公共利益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社会领域。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全面实行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论证和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和听证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逐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和制度化。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划分审批权限。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对社会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建设方式。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重大项目稽查制度、后评价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健全政府投资监管体系。

  (三)积极探索市场化投融资方式,努力扩大民间投资规模。在继续争取国家投资的同时,加快建立市场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吸引省内外、国内外社会资本参与我省经济建设。放宽社会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参股、合作、联营、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非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行业和领域。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借用国外贷款方式融资,以股权融资、存量资产拍卖方式筹集投资资金。积极探索通过向社会招商引资建设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等项目,或通过出售、转让建成项目筹措再投资建设资金的方式。支持银行和信托投资、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增加服务种类,探索以集合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启动民间资金的途径。支持城建、电力、工交、科技等各类投资公司创新业务,探索项目融资的多种具体办法。鼓励通过各种形式搭建项目与社会资本沟通合作的平台,鼓励公民创业,努力吸引民间资金直接参与经济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投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

  (四)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改善投融资环境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快“信用甘肃”建设,把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作为关键环节,打造社会信用体系平台,逐步实现部门联合、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和市场化运作。重点是建设企业和个人资信的从征信到查询、评估、公示的完整中介信用服务体系,包括企业和个人的资信情况数据库,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力争先启动企业信用征信和查询服务系统建设,为企业投资、银行信贷和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四、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

  (一)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贯彻中央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将中央和省上关于调整农业税收政策的措施落实到位。结合我省实际,不断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对因农业税收政策调整而减少的收入,各级财政要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补助,切实缓解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运行的困难。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撤乡并村、农村义务教育等配套改革。

  (二)继续推进粮食、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抓紧出台我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并配套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省级储备粮油管理、“老粮”处理等办法。加快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清理审计老粮老账,解决好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新旧体制平稳过渡。加强粮食储备工作,完善储备粮食调节制度,健全粮食市场体系,确保粮食安全。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健全棉花质检体制,完善棉花市场体系。

  (三)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明晰产权关系,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转换。成立省级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分类、分步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进一步推进合作制两种形式的改革,吸引农户和其他社会资金入股,建立适合各地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信用社组织形式。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改革经营方式,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用好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各项支持政策,着力解决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偏高、经营效益较差、股权结构单一、增资扩股困难等问题,增强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提高服务水平。

  (四)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的有效形式。以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为重点,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利益联结方式,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在产权上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扩展合作项目和服务范围,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组建和发展我省马铃薯等特色优势产业协会或集团公司,实行行业自律,增强企业实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工作。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加快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控制征地规模,严格保护耕地,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转让等政策措施。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积极探索和采用土地使用权入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异地移民安置等多种有效办法,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继续改革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一)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继续贯彻执行省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措施,把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五件事”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贯彻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限,推进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推广和完善市州、县区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逐步建立起新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制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价制度和专家评标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招标评标行为,健全市场运作和监督机制。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扩大以“收缴分离”为核心内容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切实从重审批、重收费转到重服务、重监管上来。

  (二)推动事业单位改革。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借鉴外省、市、区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有规划、有方案、有步骤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业务性质和功能定位,结合经费预算管理形式,界定事业单位的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社会公益功能、市场经营功能等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实施不同方式的改革。对已经具备市场化条件的营利性事业单位,主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要区别事业单位的不同行业类型,加快科研院所、教育和文化事业单位、广播电视、医疗机构、勘察设计、地质勘探、水利工程等行业的事业单位改革,先行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开。有条件的市州、县区市可进行整体改革。

  六、协调推进其他改革,进一步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一)完善就业和再就业制度,继续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加快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努力开辟就业门路,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将职业介绍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指导和权益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多渠道、多途径的劳务输转为重点,加快劳务经济发展。

  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覆盖面。认真处理好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养老保险问题,完善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办法。解决好转制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和离退休人员待遇衔接问题。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使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继续推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完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抓紧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二)深化社会领域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科技体制改革,要加快省属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争取年内全部完成企业化转制及工商登记。启动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转制工作,制定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的分类标准、转制方案和转制政策。

  教育体制改革,要以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保证义务教育经费有稳定来源,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深化社会办学体制改革,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和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努力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文化体制改革,要积极推动我省出版、报业、新华书店、文艺团体、影院等各类文化单位重组改革。以加快经营性文化企业单位改革为重点,通过企业化改制,走市场运作道路。鼓励多种所有制实体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发展民营文化企业。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发展卫生事业。加快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搞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总结现有14个试点县的做法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整合城市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三)加强试点工作,推动整体改革。要加强事业单位改革、园区经济创新发展、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改革、小城镇发展和改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试点工作,探索新体制、新机制、新办法和新途径,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改革。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好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工作,科学决策;落实主抓部门责任,加强对改革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健全并发挥省级部门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各项改革和各部门改革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今年各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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