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协作办关于衢州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协作办关于衢州市“山海协作工程”规划纲要(2005-2010年)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1-24
施行日期:2005-01-24
发布部门: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协作办关于《衢州市“山海协作工程”规划纲要(2005-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衢州市“山海协作工程”规划纲要(2005-2010年)

 市协作办

 (二○○五年一月十日)

  “山海协作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加快全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对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进一步指导和推动我市“山海协作工程”的深入实施,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衢州市"山海协作工程"规划纲要(2005-2010年)》。

  一、“山海协作工程”实施的基本情况

  自2002年4月"山海协作工程"开始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上下抢抓机遇,狠抓落实,与发达地区之间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促进了与发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按照省政府的安排,我市与杭州、绍兴两市结成协作对子。我市积极与两市之间开展高层领导互访活动,深入探讨加强经济协作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拓宽了合作领域,丰富了合作内涵。除结对市外,我市还与宁波、台州、金华、嘉兴、温州等市开展高层次的交流。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以杭州、绍兴为重点,全方位与发达市开展合作与交流的山海协作格局。

  二是加快了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山海协作工程"实施以来,我市与发达地区实施了一大批合作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工业立市、借力发展"两大战略的实施。据统计,从2002年4月到2004年12月底止,全市山海协作累计签约项目858个,总投资301.75亿元,其中已有833个项目履约,742个项目开工,553个项目投产,累计到位资金100.55亿元。"山海协作工程"合作项目涉及工业、农业、科技、教育、卫生、旅游、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贸易、劳务合作等领域,对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推动作用,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三是推动了产业升级。在实施"山海协作工程"过程中,我市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原则,主动接受发达地区的产业辐射,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产业特点,盘活了国有资产,推进了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提高了产业的科技含量,拓展了市场空间,加速了我市的农业产业化进程。

  四是促进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由于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资金缺乏,技术落后,许多自然资源利用率不高,难以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益。通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改变了自然资源闲置状况,石灰石等诸多自然资源得到了较好的开发利用。

  五是促进了社会就业。随着"山海协作工程"的实施,一方面,合作项目相继投产,为我市新增了大量就业岗位;另一方面,通过与发达地区开展劳务合作,实现了定期、有序,有组织的劳务输出,促进了社会就业,增加了居民收入。

  六是增强了开放意识。通过与发达地区的交流,使我市充分感受到了发达地区勇于开拓、敢为人先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认清了自身的优势和潜力,增强了加快发展的信心,提高了开放意识。同时,通过项目合作,不仅引进了资金技术,也引进了发达地区经营理念、管理方式、市场意识等等。

  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我市的"山海协作工程"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反映在:对开展"山海协作工程"的思想认识有待深化,特别是对其系统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开展"山海协作工程"缺乏规划指导,因而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不够,没有建立相应的长效工作机制;协作机构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等等。

  新的发展阶段对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提出了新的任务、新的要求,必须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划指导,不断探索区域合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把"山海协作工程"的实施推向新的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和全面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实施的总体部署,围绕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深入实施"工业立市、借力发展、特色竞争"三大战略,进一步加强与发达地区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努力实现衢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原则。全面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政府的推动作用至关重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机制,真正把"山海协作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积极构建山海协作平台,加强与发达地区经济主体的联络,制订有关优惠政策,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要制订规划,指导"山海协作工程"的全面深入实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服务质量,使协作项目能够引得进、留得住、长得大。同时要充分认识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的长期性、艰巨性,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以贯之地加以坚持,努力实现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任务。

  2、坚持市场运作原则。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必须充分运用市场对要素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走市场化、开发式的协作路子,要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大力推进与发达地区全方位的经济技术合作,把发达地区的资金、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与我市的资源、市场、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3、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认识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的极端重要性,把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资源的有效保护和集约利用,在项目合作中要严格控制污染和高能耗项目,做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相统一,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坚持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向纵深发展。要转变合作理念,牢固树立在合作中促发展、在合作中求提高的思想。拓展"山海协作工程"外延,在抓好与对口市、县(市、区)协作的同时,积极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协作,积极拓宽合作区域。拓展"山海协作工程"的合作领域,在进一步加强项目、劳务、科技等方面合作的同时,加强人才引进、干部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强化"山海协作工程"机制,着重完善已经建立的推进机制、政策机制、协调机制和考核督查机制。

  三、目标任务

  2005年到2010年,全市"山海协作工程"的目标是:

  ——引进合作项目数量1200个以上,项目引进资金额300亿元,总体项目履约率达90%,资金到位率90%,开工率85%,投产率80%.劳动力输出新增10万人,对口培训劳务3万人。

  ——突出主攻工业,工业项目引资额占全部项目引资额的50%以上;

  ——着力引进大项目,引进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600个;

  ——推进农业产业化,引进农业产业化项目300个,引资额50亿元;

  ——加强科技合作,引进并实施科技合作项目200个,引资额2亿元;

  ——拓展旅游合作,引进重点旅游开发项目25个,引资额5.5亿元。

  四、重点工作领域

  (一)区域对口协作

  根据省里的安排,我市与杭州市、绍兴市结成协作对口市,并直接深入到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结对帮扶,具体安排是:

  余杭区——柯城区  富阳市——龙游县

  绍兴县——江山市  上虞市——衢江区

  诸暨市——开化县  嵊州市——常山县

  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和企业都要通过行政结对帮扶这个载体,充分利用"山海协作工程"这个大平台,构筑快捷、灵活、通畅的协作渠道,建立起多方位、多层次、经常性的交流与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加强联系,不断扩大协作成果。在巩固对口地区相互协作的同时,不局限于对口地区的合作,要根据产业链、市场链、客户链进一步拓展"山海协作工程"的协作范围,只要有项目、有市场,在全省范围都可以搞合作。下一步我市将以台州市、金华市、温州市以及宁波市为重点,加强区域经济技术协作,有条件的要创造条件,与更多的市结成帮扶对子。同时要深化结对层次,开展我市乡镇与发达市乡镇的结对帮扶活动。要开展干部挂职交流,进一步增进与发达市的相互沟通、了解,培养观念先进、视野开阔、熟悉发达地区经济情况的新型干部。

  (二)制造业协作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深入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加快衢州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衢委发[2004]50号)要求,创新工作理念,跳跃式对接发达地区,积极开展与发达地区的制造业合作,主动融入长三角地区制造业分工体系,借助发达地区的项目、资本、技术、管理、市场等外力,集聚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升级,做大做强衢州的制造业,实现衢州制造业的跨越式发展。

  一是依托我市的自然资源和既有的产业优势,重点加强氟化工、精细化工、金属制品、水泥、单晶硅、造纸等项目引进,加快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强衢州制造业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2005-2010年,力争组织实施30个投资亿元以上的大项目。

  二要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更多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着力构建多元化的产权主体,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到2010年,力争有60家左右企业年销售收入超亿元,10家左右企业超5亿元,5家左右超10亿元,3家超20亿元,2家超50亿元。

  三要制定有吸引力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认真分析宏观形势,及时调整招商引资重点,在继续注重加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的同时,切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农业、旅游、社会事业等项目的包装和推出。要创新方式,通过网络招商、驻点招商、委托招商、以商引商等手段,提高招商实效。要切实加强对大项目、国境外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力争通过努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乃至有一家世界500强企业来衢投资或合作。

  (三)农业协作

  打好衢州的生态牌,以衢州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吸引发达地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生产项目,使我市的传统农业向效益型现代农业转变。同时要积极争取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欠发达地区的开发性农业、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业基地建设、“百乡扶贫攻坚计划”下山脱贫以及生态公益林建设、大江大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发展。大力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内培外引"、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拓展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大力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进一步加快种子种苗基地、花卉苗木基地建设、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开发性农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茶叶、蔬菜、水果、菇类等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充分发挥我市丰富的绿色农产品资源,包装一批农产品加工和深加工项目;利用我市独特的生态优势,发展一批生态旅游农业项目。到2010年,培育50家年产值超5000万元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50家年创汇超100万美元的出口型农业企业。

  (四)科技协作

  要争取省政府对我市重点科技开发项目的专项资金支持;强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发达地区企业的技术交流和合作,鼓励我市企业与上海、杭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开展科研项目联合攻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衢州在国内发达地区设立研发机构,开发新产品;充分利用科工会的平台,邀请专家学者来衢州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活动,为本地企业解决技术难题。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大力实施借脑引智工程,鼓励全市有条件的企业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等院校、大企业的智力资源,为我市的科技项目产业化服务。到2010年,引进、实施70个高新技术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和引进科技投资1亿元,引进或联合共建10个技术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引进一批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科技人才,举办7次重大科技合作活动。

  (五)旅游协作

  把旅游业作为衢州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接轨浙江省"旅游西进"战略,抓住上海举办2010年世博会的机遇,完善衢州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着眼于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致力发挥旅游资源的潜在价值,着力引进发达地区有实力的企业投资我市重点旅游景区的开发,加快旅游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一是要高起点做好规划。结合浙江省"旅游西进"战略,在综合各县(市、区)旅游规划的基础上,委托权威部门高起点编制全市旅游总体规划,明确全市旅游定位,确定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二是加强旅游资源普查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档案,精心策划、包装,分期、分批推出有地方特色、内涵丰富、有较强吸引力的旅游开发项目;三是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大力开展旅游招商活动和推介活动,不断提高衢州的旅游知名度,进一步打响"山水名城、神奇衢州"的

  品牌。四是加强旅游区域合作。2004年与闽赣皖合作建立“无障碍旅游区”,实现旅游服务的“无缝隙化”;要加强与上海等长三角地区的旅游合作,进一步提升衢州旅游人气,并最终形成互惠多赢的旅游合作格局。

  (六)劳务协作

  强化与发达地区的劳务协作,以“万名农民素质工程”为载体,建设一批培训基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内容的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使其适应我省产业升级后劳务需求的新特点。重点要通过构筑载体,搭建供需平台,多方收集发达地区的用工信息,抓好定单培训和定向输出;要进一步与发达地区的产业密集城市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发挥各种中介组织作用,积极承接劳务订单,进行对口组团输出;要进一步打响衢州劳务品牌,以电子装配、机械加工、建筑装饰和服务类为重点,积极培育品牌劳动力,特别要继续做好衢州"三宝"(保姆、保安、保绿)品牌塑造工作,促进我市劳动力向发达地区转移。

  (七)教育、医疗卫生协作

  要积极争取省政府对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争取省财政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和破旧校舍改造、职业教育培训的专项资金,争取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提高公共卫生保障和医疗水平的专项资金,不断提高我市的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水平。要深化教育和医疗卫生投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教育、医疗机构。要切实采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特别是要重视引进发达地区的资金、管理、技术和人才,促进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更大发展。

  五、主要合作途径

  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着重要围绕构筑合作平台、创建示范园区、建立培训基地等合作途径来实施。

  (一)着力构筑合作平台

  1、借助省每年一次在欠发达地区轮流举行的"山海协作工程"系列活动,营造氛围,推进合作。要逐步做到项目签约和项目洽谈相结合,情况交流和理论研讨相结合,不断丰富和拓展活动的形式与内容。

  2、充分发挥我市与发达地区的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活动。我市与各结对市及各结对县(市、区)每年组织一次高层互访交流,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经贸合作活动,并充分利用当地各种节会,开展投资考察洽谈和招商引资活动。有结对任务的县(市、区),既要以结对地区为重点,也要遵循优势互补、效益最优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流合作。

  3、把“山海协作工程”融入到省内各种展览会如西博会、浙洽会、义博会、农博会、五金博览会等活动中,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为经济主体提供"山海协作工程"的合作平台,并在展位费用上予以补贴。

  4、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山海协作工程"实施的支持和服务、指导。市协作办要会同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搭建"山海协作工程"信息平台,收集和整理项目资料,建立"山海协作工程"项目库和企业档案及"山海协作工程"劳务供需情况。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市协作办报送"山海协作工程"项目、投资意向等,由市协作办组织在浙江协作网或其他发达地区的信息网站上滚动发布。

  (二)着力建设示范园区

  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政府扶持、滚动开发的原则,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积极创建"山海协作工程"示范园区。要把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辐射范围广、对我市经济带动性强的山海协作项目,按照园区功能区块,集中引入示范园区。对进入"山海协作工程"示范区块的合作项目,在立项、用地指标、贷款、税收优惠和产品出口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改善园区投资环境,提高园区投资密度,强化园区集聚功能。

  (三)着力建设培训基地

  建立一批人才、劳务培训基地。人才培训,要着力培养一支素质高、善经营、懂管理、适应竞争需要的山海协作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要着力培养一支肯吃苦、善沟通、知识面广的"山海协作工程"招商引资队伍;要着力提高已兴办的"山海协作工程"企业的整体素质。劳务培训要根据我市产业升级后劳务需求的新特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内容的技能培训,培养一大批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并通过与用工单位的协作,建立一批用工基地,实行订单培训和定向输出。

  六、保障措施

  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求真务实,着力建立和健全组织领导体制、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政策激励机制、跟踪服务协调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以及强化宣传推动。

  (一)组织领导体制

  1、市、县(市、区)"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承担"山海协作工程"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每年要召开两次以上领导小组会议,协调重大事项,共同推动本《纲要》的实施。要继续坚持"山海协作工程""一把手"工程地位,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2、建立市、县(市、区)与结对市、县(市、区)的行政首长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调、督促和落实山海协作工作。各对口协作市、县(市、区)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制定双方合作计划,研究实施措施,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3、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市、县(市、区)要明确承担"山海协作工程"职能的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4、要加强督促检查。每年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协作办共同组织1-2次督查调研活动,对全市山海协作工程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我市山海协作工程的深入实施。

  (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目标责任考核是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保障。市"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对市本级、各县(市、区)"山海协作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责任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新签项目协议引资额、实际到位资金、历年签约项目"四率"(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开工率、投产率)完成情况、对山海协作工程的领导重视程度以及服务体系的建设等方面。

  (三)政策激励机制

  要加大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力度,认真梳理现有优惠政策,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山海协作工程"扶持政策,吸引发达地区的企业、人才来我市投资发展。要根据省里做法,研究制定针对"山海协作工程"项目的财政贴息政策,对符合当地产业规划、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鼓励"山海协作工程"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四)服务协调机制

  要建立跟踪、服务、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合作项目的进展动态,抓好合作项目的落实工作,特别要重视有关政策承诺的兑现,做好相关的服务;对合作项目的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开工率、投产率进行按季统计上报;定期与结对市、县交流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探讨新的合作项目,组织新的合作活动。市协作办要做好分类指导和协调服务,确保全市合作项目的整体推进。

  (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浙政发[2004]2号)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化审批手续,强化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审批功能;深化市、县(市、区)领导"六个一"联系服务制度,要以主动争取、主动对接、主动服务、主动接受监督的"四主动"为工作宗旨,大力加强与发达地区、经济主体、投资业主的联络联系,切实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亲商、爱商、扶商、强商"社会氛围。

  (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

  要进一步强化舆论的宣传推动作用。继续在衢州电视台、衢州广播电台、《衢州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开辟山海协作工程专栏,介绍"山海协作工程"的情况,打造"山海协作工程"的品牌,营造"山海协作工程"的氛围。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制定宣传计划,每年在新闻媒介上举办专题宣传活动,报道"山海协作工程"的动态和进展,广泛宣传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项目,以及在山海协作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先进个人、先进企业。市协作部门要做好《走进山海协作》画册出版等工作,充分展示我市山海协作工程的成效,营造浓厚的"山海协作工程"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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