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委关于第一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

中共金华市委关于第一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市委[2005]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1-24
施行日期:2005-01-24
发布部门:中共金华市委

正文

  根据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中共金华市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05]5号)精神,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时间从2005年1月开始到6月基本结束。为了搞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范围

  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范围是: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市县两级人大、政协机关,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市县两级机关管理的部分企事业单位,组织关系在金的部、省属事业单位(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名单附后)。市县两级机关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中哪些在第一批开展,按照有利于分类指导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原则,由市县两级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市县两级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和老干部局等5个部门,因抽调较多同志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其先进性教育活动统一安排在第三批进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教育活动。

  二、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的目标要求和重点解决的问题

  在党政机关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牢牢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条主线,紧紧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一个主题,切实紧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一个着眼点,努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个方针,结合我市党政机关特点和党员实际,确定以“建设浙江中西部中心城市、为党争光让人民满意”为实践主题,扎实开展“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让人民满意”的“三服务一满意”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设计不同的活动载体,充分体现各自特色,丰富“三服务一满意”活动的内容。

  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这一中心来开展教育活动。教育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先锋意识,牢固确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和各级基层党组织服务经济的水平和能力,把贯彻落实“三化战略”(提升工业化、加快城市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加快浙中城市群新一轮发展目标付诸工作实践中,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要牢牢抓住服务社会这一重点来开展教育活动。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教育党员牢固树立“基层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党员和各级党组织为社会、为基层服务的意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新形象,自觉成为社会稳定的维护者、促进者和保障者,夯实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和组织基础。教育和动员党员积极主动地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切实转变作风,下移重心,重视基层,不断增强服务社会、指导基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实施村庄整治、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平安金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不断创造新业绩。

  要充分体现服务群众这一根本来开展教育活动。教育党员进一步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始终坚持“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坚持“以民为本”,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把“爱民、为民、富民、安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重点,把关心群众疾苦作为第一责任,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克己奉公,多作奉献,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组织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坚持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念,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通过开展“三服务一满意”活动,着力解决机关党员队伍和党组织中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一是切实解决部分党员党的意识不强、党性观念淡化,理想信念不坚定、信心不足、党员角色意识弱化,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纪律松弛、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二是切实解决部分党员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奉献精神、廉洁自律不够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效率低”的“四难一低”等问题。三是切实解决部分党员不思进取、办事拖拉、工作推诿、效率低下、精神不振、满足于现状,缺乏敢闯、敢冒、敢担风险,事业心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四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问题和部分党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问题不够,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五是切实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发展意识不强,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偏低,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学习,做群众工作能力、履行职责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偏弱,驾驭全局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不够强等问题。六是切实解决部分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力度偏弱,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队伍不整齐、内部管理混乱、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

  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使机关党员对保持先进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机关党风和党员作风明显转变,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活力明显增强。

  三、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在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时间半年。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一个半月左右)

  学习动员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头脑、统一党员思想、指导党员实践,努力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突出三个方面重点:

  1、搞好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督导组指导下,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作出部署,明确目标要求。市县两级机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亲自作动员。

  2、抓好学习培训。以领导干部上党课为抓手,采取自己学、领导讲、专家谈、典型引、支部议、组织促和举办专场形势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和形势教育,并注意分层施教,确保学习培训的效果。重点学习党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先进性教育的重要讲话,特别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专题报告和《江泽民同志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等重要文献。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深化广大党员对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丰富内涵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深化对省委、市委重大部署的理解,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出来。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广泛开展以“三服务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先锋形象”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明确富有时代精神、体现机关特点、符合岗位实际的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集中学习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40个学时。要建立学习考勤、补课和交流心得体会制度,确保学习质量。开展专题讨论不少于3次。专家辅导或上党课不少于3次。市县两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市机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学习动员阶段,都要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思想进步过程,带头给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一次党课。

  同时,要坚持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充分运用先进典型现身说法,教育、启迪、激励党员,由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典型的力量来教育党员。组织开展学习牛玉儒、周国知、骆胜宾、李斌、吴顺海等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和“学十佳公务员,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运用典型推动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3、广泛开展“访基层、问贫苦、送温暖”活动。市县两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社区和农村一线,访基层,问贫苦,送温暖,通过走访慰问、结对扶贫和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形式,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看望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和基层干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把“三服务一满意”的要求落到实处。市委常委要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的要求,带头到所联系的县(市、区)参加“落实三真、关爱基层”行动,从政治、工作、生活上关心基层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市县两级机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到本部门本单位农村工作指导员所驻村看望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

  (二)分析评议阶段(一个月左右)

  分析评议要重点查找党员队伍和党组织中存在的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与保持党的先进性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主要抓好六个环节:

  1、广泛征求意见。要紧紧围绕“找准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个别访谈、召开群众恳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意见表和到党员所居住社区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等形式,广泛了解征求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同时,要邀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重点部门、单位通过行风评议征求意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基层听取意见。党员个人也要主动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

  2、认真对照检查。按照“重点找问题、深入找原因、关键查自身”的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特别是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先进性标准,总结自己在政治意识、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廉洁从政,以及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联系工作岗位实际,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分析思想根源。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进行深刻剖析。每个党员要求撰写1500-2000字左右的党性分析材料。

  3、开展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一次谈心交心活动,市县两级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与分工联系的部门(单位)负责人谈心;市县两级机关部门(单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职能处室负责人之间要分别谈心;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分别谈心,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了解和团结。

  4、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市县两级四套班子和机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向基层和群众征求到的意见,每个党员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进行互相评议。党员根据评议意见,认真修改自己的党性分析材料。

  5、召开支委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征求到的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研究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6、向党员反馈意见。党支部向每个党员反馈评议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认识问题,要求其认真改正。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置;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整改提高阶段(一个月左右)

  整改提高要突出巩固、发展机关效能建设成果,增强宗旨观念,提高服务本领,促进各项工作的要求。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1、认真抓好整改。按照“关键在解决问题”的要求,针对征求意见、对照检查中查找出的问题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措施,动真格狠抓整改建设。党员个人、机关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问题,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影响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发展的突出问题。要从群众最盼、最想、最急、最怨、最难的事情改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边整边改,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的变化和进步,党风、政风、行风的明显改进,机关工作水平的明显提高。制定整改措施要让群众参与,重点整改事项要实行挂牌督办和承诺整改,整改过程要让群众监督,整改效果要让群众评判,实行开门整改。市县两级要适时召开整改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在媒体上将整改情况向全社会公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情况在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内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广泛开展“三服务一满意”活动。组织广大机关党员和党组织结合对实际问题的整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所联系的基层单位(社区、农村和企业)广泛开展“奉献在岗位、服务于基层”、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换岗体验”和建立党员示范岗等便民为民服务实践活动,积极为基层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着力解决作风问题、工作问题、机关内部管理等问题,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积极践行入党誓词,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活动的效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让群众满意。结合“三树一创”活动,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和好干部的评选活动。

  3、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要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做好机关党建的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着力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提高党务干部素质,创建学习型基层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要针对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有章不循、无章可循等突出问题,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积极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日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进一步深化完善“365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党员服务中心等各种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制度,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不断创新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新途径新方法,实现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党员经常受教育、干部有效受监督、整改成果长期得保障、始终保持先进性”的工作机制,巩固、扩大和发展教育活动成果。

  4、进行满意度测评。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集中教育结束前,由市县两级督导组组织,通过召开群众代表点评会、组织暗访检查和随机抽样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进行“补课”。

  集中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要通过“四查四看”,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即查学习质量,看党员素质是否明显提高;查整改情况,看存在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查履行职责,看各项工作是否取得新的进展;查活动实效,看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是否得到提高,基层群众是否满意。

  四、切实加强领导,把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切实加强领导。参加第一批教育活动的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在我市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这些单位大多是领导机关,党员比例高,领导干部集中,教育对象的文化层次和政策水平比较高,是基层单位和群众关注的重点。认真搞好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效能建设成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可以积累经验,为开展第二、三批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起到示范表率作用,并有利于党政机关集中精力抓好后两批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党委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足够的领导精力、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见成效、出经验。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所有党员领导干部要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各级机关党组织要积极参与,主动承担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市县两级的四套班子、机关部门以及部分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市县两级党政机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除参加中央和省市安排的会议和活动外,一般不得安排外出活动。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要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结合工作分工,每个市委常委分别联系并指导一个县(市、区),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分工分别在市机关确定一个部门(单位)作为自己的联系点。各县(市、区)和市机关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也要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要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等途径,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办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要加强督查。市委将向各县(市、区)和市机关部门(单位)派出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等督查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党委和市机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向基层单位党组织派出督导组进行督促检查。

  要统筹推进。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坚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我市深入贯彻实施“三化战略”和全面建设“平安金华”结合起来,与深化“三树一创”活动结合起来,与巩固、发展效能建设成果结合起来,与做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合理安排,相互促进,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和重大工作任务都能如期完成。

  要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各级党组织在整个教育活动中都要坚持群众路线。制定工作方案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解决的问题。要根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组织部分群众,以一定的方式参与有关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图书、互联网等媒体,开辟先进性教育活动宣传专栏,加强协作与配合,积极进行正面引导,广泛开展“三服务一满意”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为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市、区)和市机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精神,制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领导班子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于2005年2月5日前报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05年1月24日

  附:

市机关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名单

  市委办公室(市委保密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研室(市农办)、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侨联)、市台办、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委610办公室、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局、金华日报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工商联、市老龄委、市残联,市发展计划委(市物价局、浙江七六三处)、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安全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地税局(市国资办)、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外经贸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内贸办)、市供销社、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外侨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创建办、市体改办、市协作办、市人防办、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药品监管局、市国税局、金华海关、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气象局,华东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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