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社会团体2004年度年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社会团体2004年度年检的通告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1-26
施行日期:2005-01-26
发布部门:北京市民政局

正文

依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现将社会团体2004年度检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团体范围:凡于2004年6月30日之前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均应参加2004年度年检,登记日期以《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为准。

  二、年度检查时限: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检查材料的时间为:自2005年2月16日起至2005年5月31日止。

  三、年度检查方式:各社会团体2004年度检查可采取网上预申报方式,即登陆北京市民间组织管理服务网站(bjmjzz.bjmzj.gov.cn)填报并提交《年度检查报告书》及年检的相关材料表格,收到“申报咨询通过”的回复后打印。《年度检查报告书》经业务主管单位审验盖章后将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

  网上办理年检业务咨询电话:67198129;技术咨询电话:84037880、67198208.

  四、报送材料地址:北京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永生巷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节假日)9:00-16:00;

  联系电话:67198129.

  五、区县地区性社会团体也可登陆网站填写并打印年检表格及相关材料,详细情况请咨询区县民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2,66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社会团体2004年度年检的通告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