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鄂国税发[2005]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1-27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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