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定「英文户籍誊本规费收费标准」

订定「英文户籍誊本规费收费标准」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台内户字第0940003230号
效力级别:台湾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1-28
施行日期:2005-01-28
发布部门:台湾当局

正文

第1条 本标准依户籍法第十二条及规费法第十条规定订定之。

第2条 户政事务所核发英文户籍誊本之收费数额,每张新台币一百五十元。

第3条 本标准自发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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