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行政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05]2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1-31
施行日期:2005-01-31
发布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119号)的要求,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于2004年12月13日-16日对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落实2004年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和评议。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42个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90分以上39家,占考核单位总数的92%;95分以上32家,占考核单位总数的76%.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评议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严格实施,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2004年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开局之年。我市行政执法各责任制单位认真学习和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法》,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并落实“一把手”工程,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从评议考核结果看,各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的思想认识逐年提高,组织领导更加得力,制度更加健全,措施更加到位,监督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建委将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在去年《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建委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市财政(地税)局在去年全面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对质量管理手册和19个程序文件、89个作业指导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对每一个工作岗位职责、每一项工作流程等进行了严格规范,确立了本局系统全面规范和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同时结合满意处室评选活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局系统目标责任制内部延伸评比考核办法,对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数、行政复议撤销案件数、规范性文件审核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备率、执法文书审核准确率等实行量化考核。

  (二)严密组织、规范实施,确保《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2004年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年。各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以此为契机,均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实施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从工作部署、宣传学习、许可事项清理和公布、配套制度建设、行政许可行为规范以及强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周密部署,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了我市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的全面落实。如市房管局邀请浙江大学行政法专家进行《行政许可法》专题知识讲座,组织干部参加《行政许可法》培训和考试。市工商局举行了行政许可听证案,首开杭州市行政许可听证先河。市林水局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书,拟制了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20余种行政许可格式化文书,编印了《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行政许可资料汇编》,同时分设5个行政许可办理点,受理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7956件,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行政许可办理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对原有审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与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等部门的连通和数据的自动交换,细化了审批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对进一步规范许可项目、加强项目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市公安局在办公场所设置了滚动屏、公示牌、电子触摸屏、纸质申请文书格式范本等多种形式的公示方式,并有专人负责解释。市国土资源局专门开通“办证直通车”,免费接送办证的群众,实现与市房管局的业务对接,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市环保局对市区分局系统内部有关行政许可实施机构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并结合“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和“三同时”清查等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力度;着重组织开展了重点污染许可和“三同时”竣工验收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同时坚决纠正被许可人违法违规行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为确保各项行政执法管理目标的实现,大部分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均能根据新一轮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需要和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和增订。市城管执法局制订了《行政执法案件逐级审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目录》、《行政执法回避制度》和《行政执法赔偿制度》,修订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暂扣罚没物品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职权,使执法工作更加公正、公开和透明。市质监局根据本局实际,制订了《重大行政案件审批规定》、《关于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若干事项管理规定》、《行政许可通用格式文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职责,完善了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体系,保证了案件调查、案件审理和执法监督各环节的协调运转,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依据。同时,一些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还积极探索执法监督的新方法和新举措。如市文化局将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细分为5大块28个小项,实行每季一小检,半年一中检,年终一大检。市公安局强化对个案流程和环节的全面监督,对办案质量实行上网公示点评、定期通报分析,对劣质案件和存在重大执法问题的单位下发执法建议书,2004年共发出7份执法建议书;同时通过召开具有集体诫勉谈话性质的执法质量现场会,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市旅委率先规范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行为,实行“两个统一”,采取“一查二看三了解”,统一建立旅行社投诉受理制度,依法规范对旅行社的检查内容。市城管办积极开拓创新,将依法行政与城市管理有机结合,理顺了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体制,建立了五城区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常设机构,实行了日查、月评、年考核工作机制,落实了“块抓条保”措施、长效管理考核机制、全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网络,及时梳理、解决了60多个城市管理边界盲区问题,界定了管理职责,明确了管理要求,有力地促进了杭州市城市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市规划局着重对建设项目审批与管理中职责交叉、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明确责任处室,提出限期解决办法,努力消除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现象,并建立与市建委、房管局、国土资源局联席会议制度。市卫生局积极推行案件查处“主办监督员”制度、食物中毒首席调查员制度,设立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行政处罚大案、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质量管理三项质量奖,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培训、增强素质,确保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的提高。在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各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针对行政执法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普遍重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执法能力的培训,确保了行政执法队伍工作能力的提高。如市农业局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进口关、考核关和出口关,注重思想道德、工作作风和执法业务方面的考察,对持证人员进行验审证培训考核,采取轮岗、交流或清退等措施,保证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市国土资源局注重执法队伍的建设,建立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月考制度,并组织本系统执法监察人员进行集中封闭式培训。市城管执法局在全系统开展“爱岗敬业”主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干部培训和工作调研。市交通局在优化交通执法队伍结构方面狠下功夫,对执法人员进行资质认定,加强自身学习和业务培训,使95%的45岁以下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达到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要求。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各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与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市政府第194号令规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在公布实施前还应报经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查后,统一在《杭州政报》上公布”。但从评议考核情况来看,各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未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的问题。如有的规范性文件既未报市法制办进行法律审查,也未在《杭州政报》公布,而是通过纸质文件和本部门的子网站擅自对外发布。

  (二)行政许可制度执行不规范。不少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虽然建立了本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制度,但大多流于形式。在具体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中,没有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如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未进行公示,且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无关,受理后不出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文书未加盖本行政机关审批(专用)印章,行政许可没有文书送达回证,行政许可文书不规范等。个别单位还有严重超期许可的现象。

  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各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要从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高度,进一步认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将有效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对评议考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各责任制单位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对2005年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认真进行部署和安排,建立健全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各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要加强本部门(系统)的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应有作用。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各责任制单位要按照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注重加强法制机构建设,选配既懂法律又懂专业的人员充实到法制机构,充分发挥他们在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作用。

  (三)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各责任制单位要把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评定干部晋级升职和单位负责人政绩的重要条件。要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经常性地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活动,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考核小组要注重对各责任制单位平时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通过抽查互查、专项检查、联动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并将平时检查情况列入年终评议考核,以此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意见。同时,要对区、县(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着力解决不科学、不规范、不经常的问题,通过落实责任制提高基层的依法行政水平。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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