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函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皖国税函[2005]3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0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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