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曲靖、楚雄地、州、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37号《关于对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兵工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我省兵工企业凡属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的企业均可按此规定执行。
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正文
昆明、曲靖、楚雄地、州、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37号《关于对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兵工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我省兵工企业凡属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的企业均可按此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