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执行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冀财税[2005]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0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9号)(以下简称“汇算通知”)已下发,该汇算通知在布置2004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时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且与我省2005年度国际(涉外)工作要点中的加强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夯实管理基础加强各种资料数据的保管和应用、加强亏损企业管理等要求相一致,现将该汇算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地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总局汇算通知要求。同时,结合我省国际(涉外)税收工作实际将有关问题强调、补充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突出对申报资料审核的“两个重点”。今年各地要在按照汇算管理办法和规程要求认真审核企业申报资料的同时,突出以下两个重点:一是对取消、下放审批项目按规定需要企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审批的税务处理事项有关资料完整性、准确性的审核。今年是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后的第一年,各地要按省局豫国税发[2004]283号文件要求做好取消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二是要按照新修订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规定,加强对企业关联事项的申报管理。对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年度申报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送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二、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补充完善数据信息。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占用时间最长、工作量最大、拥有数据最多的一项工作,各地要借此机会因地制宜的建立健全各项日常管理机制、设立管理台帐、补充完善重点税源、优惠政策等基础数据信息,并充分发挥各类数据信息的效用,为提高征管效率、质量和分析决策水平奠定基础。

  三、继续强化对亏损企业的管理。加强亏损企业的管理,降低亏损面,提高涉外税收征管质量是我省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地应将发现问题的企业,按照性质进行归类,分别实施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尤其要继续加大对亏损企业的亏损年度、亏损额的审核确认,并建立台帐进行跟踪管理,重点解剖连续亏损三年以上和近两个年度内盈亏转化变动较大的企业。要通过对亏损企业经营情况和会计核算情况的调查、分析,了解掌握企业亏损的真实原因。

  四、做好汇算清缴软件的升级和应用工作。一是总局近期要对汇算清缴软件进行升级,省局下载后将通知各地,请各地按下列网址及时做好软件的升级和运用工作,并将运行中的问题及时向省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反馈。汇算清缴升级软件的网址为: http://www.taxcn.net 或 ftp://83.16.16.1/local/ 国际税务管理处/2004汇算清缴;二是各级税务机关须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工作,要对汇算清缴各项数据的逻辑关系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确保汇总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要高度重视汇算清缴报告的质量和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今年省局仍要对各市地的汇算清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市地上报省局的数据是否准确、报告是否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的内容要求和时间上报,不仅是通报的重要依据,也直接影响省局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各市地务必在6月30日前按规程要求的内容报送总结、附表及数据。附表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结构表》(详见附件),数据可传至 ftp://83.16.16.1/centre /国际税务管理处/2004汇算清缴数据。

  附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结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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