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若干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若干意见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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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05
施行日期:2005-02-05
发布部门:衢州市人民政府

正文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利发展步伐,增强水利服务经济社会的功能,现就加快水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也是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水利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水利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初步形成了防洪、排涝、灌溉和供水四大工程体系,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随着我市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水利事业不适应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明显凸现,水资源区域性紧缺、水污染和洪涝灾害等水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近两年来连续发生大旱,更加显现出我市区域性、水质性缺水的严峻形势。这些问题已成为新时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严重制约因素。

  加快水利发展,合理保护开发、利用、治理、调配和节约水资源,是解决各种水问题、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益、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遵循水的自然属性和利用规律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树立科学发展观,改变传统水利观念,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充分认识加快水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水患意识,真正把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来抓,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

  二、明确我市水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为前提,以规划为龙头,以水利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统筹城乡发展,采取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生态水利建设、水资源开发、防洪保安、供水安全、水环境建设、小水电开发“六大工程”建设,逐步构建城乡供水、防洪减灾、水环境保护、水工程管理、水利政策法规和水利投入“六大体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目标:到2010年末,全市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4km2,新增蓄引、提水3亿m3,新建和加固堤防600km,解决和改善城市和农村饮用水人口50万人,新增小水电装机9万kW,开发黄土丘陵2.5万亩。完成水利建设投资85亿元。

  主要任务:

  ——加快水源工程建设。完成龙游县沐尘水库工程建设,积极做好衢州市寺桥水库、九华水库和开化县密赛水库的前期工作。

  ——加快重点堤防和干堤建设。新建加固20年一遇以上重要堤防150km,使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重要集镇形成防洪闭合圈。

  ——继续开展千库保安和病险水库整治。重点实施75座千库保安工程、100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饮用水工程70处,解决50万农村人口饮用水问题,力争全市自来水受益乡镇达到乡镇总数的65%以上。

  ——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灌溉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干、支渠1917km,新增节水灌溉面积89万亩,年节水量2.1亿m3.

  ——全面开展生态河道工程。建设清水河道600km,恢复和强化河道功能,着力构建人水和谐环境。

  ——积极推进水电开发。加快编制小水电开发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完成小水电新增装机9万kW.

  ——坚持依法治水管水。依法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保护开发、利用、节约水资源,促进全社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三、加强水利发展规划工作

  水利规划,在水利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龙头作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水利规划编制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利规划,并安排足够的工作经费;要努力提高水利规划编制水平,以安全、生态为前提,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把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要求,贯穿于规划编制的每一个环节;立足衢州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谋划长远,充分体现区域经济社会的重大发展战略需求。不断增强规划的系统性,在水资源规划的范畴内,统筹考虑各专业规划,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和协调。市水利部门要按照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做好各项规划的衔接和统一审批。近期,主要加快以下几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水利“十一五”规划。规划中,要分析当前水利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围绕我市实现现代化“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科学预测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对水利发展的需求,提出防洪减灾,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管理,农村饮用水和农业节水,农村水电,城市水利,水土保持,水利信息化发展等目标,制订重点水利工程发展的布局和保障措施。

  ——水资源综合规划。通过规划,进一步查清我市水资源开发和利用现状,合理预测用水需求,科学制订水资源配置方案,推进我市水管体制改革,制订水管理政策,统筹安排水资源节约、保护、配置、开发、利用、综合治理的布局和方案,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内水资源利用与管理的依据,保障我市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

  ——衢州城区生态水系规划。通过规划,分析我市城市规划建成区120平方公里内水系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防洪、排涝、治污、供水、河道疏浚、堤防绿化的布局和方案,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打好基础。

  ——小水电开发规划。通过规划,分析我市水电开发现状,查清水电开发资源,制订水电开发的布局和方案,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水电资源,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依据。

  ——“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灌溉规划。通过规划,全面分析我市节水灌溉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工程措施,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为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保障工业及其他用水提供依据。

  四、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坚持以规划带项目,排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要重点实施的水利项目,以项目争取资金。按照程序,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建成一批,同时要加强已建成项目的管理,推进水利事业全面发展。

  兴建防洪、排涝、灌溉、发电、供水等各类水利工程,不论采取何种投资形式,不论哪个部门组织建设,不论重点或非重点工程,不论列入或未列入基本建设项目,不论新建或续建、改建、加固,都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管理和监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依法管理的职责,从项目建议书、招投标、工程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按照水利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允许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计划主管部门要与水行政主管部门一起,切实把好审批关和管理关。

  五、加快水利体制和机制改革

  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水利改革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坚持机制和体制创新,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水利改革,力争5年内初步建立符合市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管理体制和机制。

  (一)建设节水型社会。确立人水和谐相处的理念,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坚持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以节水为主线,优化配置水资源,防治水污染。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努力降低单位产品和服务的用水量,提高结构效率和产品效率,提高全社会的用水效益。建立健全节水制度,通过明晰水权、合理定价,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规范水资源供需关系,促进全社会自觉节水。

  (二)深化小型农村水利设施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多种形式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方式,按照落实管理主体、明确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益的要求,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因地制宜,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的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通过节水改造推动灌区改革,鼓励和引导用水户通过用水合作组织对小型水利工程、供水用水、水费收缴进行自我管理,自主经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督。

  (三)稳步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要求,以理顺体制、创新机制、提高效益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对水利工程要分类指导,科学界定水管单位的性质,对不同工程实行不同的融资方式和管理体制。公益性工程的投资和管理维护经费要纳入公共财政,经营性工程要按照市场规则来运作。通过建立规范的建设和管理体制,使新的水利工程一开始就能良性运行,老的水利工程尽快走上良性运行轨道。进一步推进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实行事企分开,建立科学的人事和分配制度,形成精干高效的管理机制。

  (四)按照水资源统一管理的要求,积极探索水务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健全水资源统一管理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发挥水资源的最大效益。借鉴有关地区水务改革的成功经验,按照“安全、资源、建设、环境”四位一体的治水管水思路,逐步建立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新体制,打破水资源管理分散、城乡分割、政出多门的局面,实现从以水工程建设为主的农村水利向资源优化配置、环境生态平衡的资源型水利转变,从城乡水资源分割管理向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转变,推进水利产业化、市场化进程。

  (五)积极推进水费征收改革。贯彻落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建立充分体现我市水资源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科学制定各类用水定额和非居民用水计划,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推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制度,适当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用水的差价。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改革农业供水管理体制,降低管理成本,逐步实行计量收费,减轻农民水费负担。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大水资源费征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资源费的收缴率。

  六、加大水利发展投入

  增加投入是加快水利发展的关键。各级政府要根据“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精神,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水利投资新体制,增加水利投入的总量。

  (一)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提高水利基本建设的投资比重,每年的水利建设计划要列入各级政府财政性投入的计划盘子,确保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

  (二)完善水利筹资机制,确保水利建设专项基金和城防工程维护管理费足额到位。

  1、水利建设专项基金筹集和使用。(1)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负责筹措水利建设专项基金。(2)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要按照工程实际需求,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当地城市防洪工程建设。(3)市、县(市、区)政府规定的用于水利建设的其他资金。水利建设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河道疏浚、小流域治理、灌区配套改造、现代农田水利园区建设、管理等项目。

  2、城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筹集。城市防洪工程的防汛岁修费、日常维护管理费,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分别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并列入当年度的财政预算。

  (三)因防洪工程建设、河道、河口治理新增可利用的国有土地,除优先用于防洪工程、河道、河口整治工程外,土地开发收益部分,可确定适当比例用于防洪工程建设及河道整治、维护和管理。

  (四)鼓励采取合资、独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对经营性水利项目要严格按照市场化机制运作,切实落实“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切实加强对水利发展工作的领导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水利发展工作,把水利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并加强督查和考核。各县(市、区)要把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政府的任期目标,在制订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同时制订水利发展规划,使水利基础设施在五年内得到明显改善。各级新闻单位要切实加强水利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工作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发展水利经济,加快水利经济的市场化步伐。对各级水利部门利用产业优势发展的第二、第三产业要予以扶持,以利其增加积累和扩大再生产,增强水利企业、事业单位的后劲,稳定水利干部职工队伍。

  水利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水利发展,支持水利发展,努力推进我市水利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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