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林市委、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

中共玉林市委、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玉发[2005]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05
施行日期:2005-02-05
发布部门:中共玉林市委 玉林市人民政府

正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人才工作的创新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现就我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1、人才问题是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已经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开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努力造就一支门类较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已成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人才工作不断得到重视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资源的开发使用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党政领导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在我市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人才总量偏少、总体素质偏低、结构的不尽合理、高层次急需人才紧缺和用人机制的不灵活等突出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只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和历史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才基础性、决定性和战略性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发展观,切实把人才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真正把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来重点开发,创造、优化一切有利于人才成长和才能得到充分发挥的良好环境,珍惜、爱护、关心、用好一切有用之才,促使各类各层次人才各显其能、各尽其力、各得其所,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促进玉林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2、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确立科学的人才观,探索建立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切合玉林实际的人才资源配置机制,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融入粤港澳经济圈、泛珠三角经济圈的机遇,以人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改革为取向,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整合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人才小高地和构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平台为突破口,围绕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企业化和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做好人才培养、吸引、使用工作,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3、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目标。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三化”和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整合优化现有人才资源,提高现有人才的整体素质,大力挖掘开发市内人才资源,培养、造就、吸纳一切具有一定知识文化和技能以及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形成一支执政能力强的党政领导人才队伍,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一支推动科学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一支熟练掌握劳动技能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一支活跃在农村生产第一线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努力使玉林成为桂东南乃至广西的人才集聚基地、人才培育造就基地、人才流转供给基地,以人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使玉林成为人才创业立业的热土。

  4、人才强市战略的基本要求。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筹规划人才工作。坚持把实现“两个率先”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建立与玉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以培养和用好现有人才为主,积极引进玉林急需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满足经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实现人才结构的优化。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坚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其他人才一起抓,突破身份、所有制、地域的限制,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围绕“三化”和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起点高、多层次、形式活、有实效的人才小高地,集聚一批高层次、专业性、复合型的人才,带动全市各类人才大发展。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拓展人才工作新领域,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人才服务体系,真正使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

  三、创新机制,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5、创新人才管理模式。人才的管理,要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政府职能的转变,改革创新人事管理体制,构建新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清理废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有关政策规定,突破所有制、部门行业、城乡、地域的限制,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管理制度;坚持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和社会组织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范畴;实行分层分类分级对各类人才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和社会组织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党政后备人才等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人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6、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选才用才机制,打破一切不利于人才成长和使用的桎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才用才原则,改革干部人事制度,促使全社会各类人才竞相发展,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继续推进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党委全会投票表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加大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对有多个岗位工作经历、具有多方面知识能力的年轻复合型党政人才,放到企业、乡镇或重要部门去培养锻炼。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从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到党政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职务;从市外引进选拔高层次人才,担任市直部门和县(市)区两级领导职务。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在同一班子里任职、分管同一工作或同一岗位工作年限较长的实行换岗、转任交流;对市直机关中的青年中层干部任职时间较长的,实行本部门换岗和部门外调任交流;从市直机关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中青年人才到县(市)区、乡镇、企业挂任职;从县(市)区、乡镇、企业选派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到上级有关部门挂职。使人才在不同的岗位、行业、区域得到锻炼成长,优化人才结构和提高人才质量。

  大力推进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各类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扩大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和规范全员聘用制,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的编制,按需设编,竞聘上岗,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财政全额、定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对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不受用人单位编制限制。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度,探索实行选任和公开聘任办法。抓好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工作。

  积极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的原则,逐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和职业化。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实行董事会聘任、职工民主选举或职代会选举、投标竞争、人才市场招聘等多种方式选任,实行契约化管理。

  7、建立新的人才引进机制。建立优质高效便利的人才引进服务体系,落实引进人才的各种待遇。引进人才实行“一站式”便利服务,并实行工作居住证制度,持证者享受与本地人才同等的待遇。引进的人才,实行来去自由政策。凡自愿来我市工作的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全部放开接纳,可先落户后择业、创业,免费享受就业推荐、人事档案暂存、户口托管等人事服务。重视用好引进的人才,营造有利于人才建功立业环境,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加强载体建设,强化企事业单位吸纳人才的主体地位。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和各种所有制企业都要把人才资源引进开发作为提高企事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重点抓好人才引进载体的建设,构筑好引才引智的平台。经济开发区、玉柴集司、玉柴股司、三环集团、玉药公司、黑五类食品集团和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和事业单位要成为聚集人才的重要载体。鼓励和支持骨干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加快汇聚具有一定规模、比较优势明显的高层次人才群体,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

  采取灵活多样方式,不拘一格引进人才。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举,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引进项目、技术、资金的同时,大胆引进人才;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项目合作、技术顾问、人才租赁等柔性流动方式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在市政府驻外机构设置人才工作联络站,建立驻地玉林籍人才信息库及工作机制,加强玉林籍人才的联系,支持鼓励他们以各种形式为家乡服务。主动与高等院校建立人才供需合作关系,把高等院校的人才资源和科研成果引进来。加强与国内外重点大学玉林籍在校大学生的联络,鼓励他们回玉林工作。建立留学人员和海外人才服务机构,注意吸纳留学人员和海外人才到玉林工作。

  依法维护好引进人才的合法权益,对一切歧视引进人才的做法和行为严肃处理。对引进优秀人才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重奖。大力营造一个领导重才、单位用才、社会爱才的良好氛围。

  8、创新人才资源配置机制。人才配置要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原则,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来规划,以满足“三化”人才的需求来架构,以服务生产第一线为重点来配置。积极支持鼓励各类人才到企业和农村第一线工作。鼓励涉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农业科技承包。稳定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对破产企业及企业富余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其合理流动,重新就业。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流动,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和其他社会组织人才的比重。

  9、创新人才分配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与岗位绩效相挂钩的薪酬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的自主权,实行人员的报酬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的分配办法,加大津贴、奖金等“活工资”的比例,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要建立市场基础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完善经营目标效益奖励、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等。进一步完善各类人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完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在职称评聘、专家选拔等方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人才倾斜。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兼职兼薪的具体管理办法。鼓励社团组织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活动,支持各专业团体、学术技术协会、联谊会等社团组织,发挥其现有人才的整体优势,开展为玉林经济、科技等发展服务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对工作需要、业绩显著、身体健康的高级专家,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决定用聘。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奖励体系。

  10、建立完善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不同层次的职业、职位、岗位,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要科学制定各类人才的具体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各类人才的考核评价制度和考评工作责任制。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把群众的意见作为考核评价党政人才的重要尺度。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完善反映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和反映综合管理能力等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考评制度。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

  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造就执政能力强的党政人才队伍1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创新型领导班子活动,紧紧围绕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增强执政意识、把握执政规律、优化行政方式、改善执政作风,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

  12、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和优化党政人才结构。坚持和改进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完善选调制度。选才用才坚持“五湖四海”,优化领导班子素质结构,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和文化专业知识配备。按照德、才、廉的原则和“四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不同层次、不同梯队的党政人才队伍。注重选拔年轻干部、高知识层次干部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注重从农村基层组织考录选调一批有专业文化知识、有活力、工作能力强的年轻村干部充实机关党政人才队伍。注意培养、引进具有高级职称和硕士学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党政人才队伍。完善党政人才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干部退出和淘汰机制。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选配、管理和监督。

  13、加强党政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后备干部人才库和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规范完善选拔后备干部工作。坚持备用结合,提拔党政班子干部一般从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坚持把乡镇、村和企业作为培养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源头,切实加强乡镇和企业干部“两个源头”建设,完善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锻炼制度。注重从乡镇、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挑选优秀的中青年人才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人才库。

  五、构筑人才小高地,造就聚集高层次人才14、大力推进人才小高地建设。依托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和优势企事业单位,以机械、制药、陶瓷、食品、建材、服装、芒编等为重点,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建设一批具有起点高、多层次、形式活、有实效等特点的人才小高地,吸引聚集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的优秀人才,形成产业高层次人才群体,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实现产业或事业某一方面的新突破,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制定全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发展规划。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落户玉林,并为之做好有关服务工作;集中财力、物力建设好一批市级人才小高地。各县(市)区要将人才小高地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自己的实际,依托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好本级的人才小高地,并全力做好辖区内上级人才小高地建设的服务工作。

  15、大力聚集高层次人才。要充分利用我市经济、文化、区位、侨乡等优势,采取优惠政策措施,通过人才小高地建设,实现国内外的重点实验室、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与我市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对接,以重点项目为载体,吸引聚集高层次人才来玉林创业工作。对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项目、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以及其他急需的高级人才,不拘一格、千方百计加以引进。必要时在一定限额内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特事特办。??16、大力开发培养高层次人才。要注重小高地人才的开发培养,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择优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到重点大专院校、重点科研部门或国外深造,采取定向培训、考察学习交流等方式,增长才智,开阔视野,提高专业能力和整体素质。通过具体的社会实践,赋予重大的科研工作、重大项目的攻关,努力造就一批基础研究、项目开发和推广应用等不同领域的领航人才。

  六、强化人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17、突出能力建设主题,全面提升人才整体素质。重点培养各类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创新能力。对党政领导人才,要以提高理论素养、培养战略思维、树立世界眼光、加强党性修养为重点,着重培养发展经济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要以增强创新意识、开拓精神和提高创业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着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熟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对专业技术人才,要以新理论、新科技、新方法、新信息、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着重加强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和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对公务员的教育培训,要突出职业化和专业化培训,着力提高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着重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公务员。对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要以提高技能水平,掌握新科技、新技术、新技能、新知识、实用技术、实用工艺、实用科技为主要内容,着重培养能独立创业、适应社会需求的复合型技能。

  18、切实抓好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促进人才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大批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扎实抓好“两基”教育工作;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扩大规模,提高质量。着力推进继续教育,建立完善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和终身学习体系,促进学习型组织、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城市的形成。实施党政干部全员培训工程。重点抓好县处级、乡镇、村三级领导干部培训。坚持述职与“述学”相结合,考绩与“考学”相结合,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健全高、中、初三级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网络,充分发挥各种职业培训学校在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教育培训作用。大力发展现代远程网络教育培训,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教育培训网络。积极开展各种委托教育培训,与国内外高等院校联合举办各种进修班、学历班。继续完善进修教育培训学习制度。有计划地组织企事业单位优秀中青年人才到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公司进修深造。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坚持在职教育培训与脱产教育培训相结合、理论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本地教育培训与外出教育培训相结合,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教育培训各类人才。

  19、加大人才资源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教育培训经费多元投入的新机制。各级政府要把人才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人单位要成为人才教育培训的主体,加大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支持和鼓励发展各种形式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探索建立各类型的人才教育培训基金,多渠道、多形式,广泛筹集人才教育培训经费,不断增加对人才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

  七、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基础作用20、加快人才市场建设。重点建设服务功能齐全、管理规范、辐射力集聚力强,能发挥龙头示范作用的玉林市中心人才市场。各县(市)区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市场。

  21、有序实现人才市场开放。建立健全社会人才中介机构各项管理制度。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的人才中介机构有序发展。探索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产权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努力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充分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优质服务的运行格局。

  22、大力促进人才市场贯通。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市场业务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促进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的贯通。加快各级各类市场信息化建设,培育和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充分发挥“玉林人事人才网”的作用,尽快与全国各地人才市场信息联网。积极开展信息发布、网上求职招聘、网上交流等多种形式的人才信息服务,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有机结合。加快建立全市党政人才信息库、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和其他社会组织人才信息库、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在区内外工作的玉林籍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以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加快发展人事代理、岗位培训、求职招聘、人才租赁、人才派遣等服务工作。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规范人才流动秩序,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制定重要人才安全保护制度,防止重要人才流失。

  23、规范人才市场管理。加强对各类人才服务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管,对从业人员实行统一培训、考试和凭证上岗;建立完善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制度。清理和取缔非法社会人才中介机构。完善行业自律体系,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加强对市场活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八、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工作24、把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服务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范围。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服务的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的规划和管理服务工作,落实政策措施,为人才创业、工作、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25、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政策上统一标准,服务上同等对待的政策。要清理、废除各种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歧视的政策规定。各级政府部门的服务平台、政策一律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开放。凡是机关、事业、国企单位人才享受的人才管理服务政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也一样相应享受。在职称和专家选拔、拔尖人才推荐评定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符合有关评定条件的,可直接到当地人事部门申报评审,一视同仁推荐评选,享受同等待遇。在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养选拔领导干部上,同等对待。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立党、团组织,并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人才入团入党。把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纳入各级党政后备干部培养使用的视野。

  26、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就业创业“绿色通道”。积极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引导和鼓励党政机关、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人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

  27、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的培养工作。积极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提高他们创新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组织协调工作能力。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和进修、攻读有关学位;有计划地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到发达地区和具有领先水平的行业、企业学习考察。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途径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的素质。尊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的劳动,切实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的合法权益,为非公有制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28、进一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意识。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深化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是最大的效益投入、企业经营关键是人才资源经营、企业发展关键是人力资源开发的认识,切实重视人才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工作。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制定人才和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加大对人才和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积极引进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各类人才,开发培养使用好现有人才。落实人才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积极支持人才以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激发人才工作的热情和创造性。

  九、拓展创新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开发工作29、大力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开发工程。围绕我市农业产业化对农村实用人才的要求,根据当地的实际,科学制定农村实用人才的教育培训计划。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和各级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实行农科教相结合,培养一批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流通人才,一大批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应用人才、种养大户和能工巧匠。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库,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的服务工作。要制定激励农村实用人才的办法和措施,鼓励农民开发现代农业,参加由政府资金支持的农业开发项目投标,创办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30、全面启动农村实用人才转移就业工程。要切实转变农村实用人才的转移方式,畅通转移渠道。消除农民进城就业障碍,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向市外经济发达地区转移,逐步拓展国际劳务市场。努力建设高技能劳务人才培训基地,培育高素质高技能劳务人才,打造高技能高素质的劳务人才品牌;加强区域间的劳务人才合作,构建劳务人才转移网络;坚持自发性择业转移和有计划有组织就业转移相结合、简单劳务转移和有一定技能素质的劳务人才转移并举,加大有组织性劳务人才转移的力度,逐步实现我市劳务人才转移的规模化、效益化和产业化。不断完善劳务人才转移服务体系,规范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组织输出和违法劳务人才输出中介,切实保护劳务人才的合法权益。对组织劳务人才转移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和引导外出人才回乡创业。

  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31、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管人才的原则,强化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握人才工作的正确方向,明确人才工作发展目标,整合各种推进人才工作的力量,营造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要坚持新的人才发展观、政绩观,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尊重市场配置人才资源规律,树立依法科学管理人才的思想,扎实有效地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要真正把人才工作列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谋发展同时考虑人才保证,制定计划同时考虑人才需求,研究政策同时考虑人才导向,布置工作同时考虑人才措施,确保人才强市战略的顺利实施。

  32、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不断提升党管人才工作的水平。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做好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市成立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统筹人才发展规划、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统筹做好本县(市)区的人才工作。要建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政绩的重要内容,列入三个文明和任期目标的考核内容。建立人才工作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和党政领导联系专家制度。强化人才管理部门和管理队伍的自身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人才管理工作者。建立市人才资源研究机构,加强人才工作理论研究。具体制定实行人才工作奖励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人才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33、创新人才工作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资源的特点,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投入的人才工作投入新机制。各级政府要把人才资源开发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人才投入效益。市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和人才小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在市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要划出一定份额用于人才开发。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在本级财政中列支。通过财政专项投入,接受社会和个人捐赠等途径,广泛筹集人才资源开发资金,建立以政府引导、金融和社会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投入机制,为人才资源的开发和人才的创新创业提供资金保障。

  34、营造人才工作的良好环境。要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气,营造人才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强人才工作的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意义,宣传各部门、单位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促使全社会形成重视人才、尊重人才、人人竞相成才和全社会鼓励人才干事业、激发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的良好社会风气。

  35、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定》精神,对照中央、自治区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确保人才强市战略的全面实施。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
200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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