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转发省党工委关于发布《吉林省

吉林省交通厅转发省党工委关于发布《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人员五不准》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05
施行日期:2005-02-05
发布部门:吉林省交通厅

正文

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省党工委《关于发布〈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人员五不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按照“五不准”的内容,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上级机关和厅将随时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贯彻执行“五不准”和工作秩序、纪律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违反“五不准”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二00五年二月五日

  关于发布《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人员五不准》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切实加强省直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建设文明廉洁、优质高效的一流机关,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特制定《省直机关工作人员五不准》(以下简称“五不准”)。现发给你们,望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讨论,牢记并自觉遵守,“五不准”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对违反“五不准”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告诫、扣发奖金、调离岗位直至辞退或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人员五不准

  一、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打扑克、玩电子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

  二、不准在中午和工作时间饮酒;

  三、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接受色情服务;

  四、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失职渎职、贻误工作;

  五、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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