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部新区B标准分区花沟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部新区B标准分区花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渝府[2005]3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06
施行日期:2005-02-06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正文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北部新区B标准分区花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5]27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北部新区B标准分区花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北部新区B标准分区花沟片区规划用地位于北部新区鸳鸯街道辖区范围。东至鸳鸯控规西侧界线,南以高新区与经开区行政区划为界,西至黄茅坪控规东侧界线,北以金兴大道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教育、居住和休闲度假为主,以公建配套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968.00公顷(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22.51公顷)。其中:居住用地57.86公顷、公共设施用地5.25公顷、道路广场用地51.62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6.47公顷、绿地401.31公顷、其他用地445.49公顷。规划居住人口1万人。

  三、在下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进一步调整用地结构,合理配置空间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强化城市功能,注意生态环境保护;结合地形标高分级布置道路交通网络,完善城市道路系统,优化城市支路路网,合理设置步行系统,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加强工程管网、电力、电信等管线走廊的规划控制;严格控制公共设施、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绿化用地;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1]39号)要求执行;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教育、居住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00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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