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湘政办函[2005]2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06
施行日期:2005-02-06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一个人口大省,2000年人口普查以来,全省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不仅可以摸清2000年以来全省人口变动数量、构成、流动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还能够准确地反映各地区常住人口数据,全面反映我省人口与经济、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制定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同时,也是适应国家统计局对地区GDP核算和发布制度所进行的改革的需要。

二、加强对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为此,省政府成立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此次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统计局,负责调查具体事项的落实和日常调度工作。市州和县市区也要按要求建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度,各市州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均要向省政府递交责任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切实保障1%人口抽样调查的工作条件

人口抽样调查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居委会和社区)人员中选调,有的还应从社会上临时招聘,经系统培训后纳入调查队伍。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动员有关方面积极参加,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质量,保证调查队伍的素质。开展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调查数据质量是判断这次调查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准,要把调查数据的质量始终放在工作的第一位。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研究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给调查工作带来的影响,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进行科学的设计,千方百计确保调查取得的数据客观真实。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消除调查对象的顾虑,确保源头数据的真实可靠。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对在调查中弄虚作假,或以各种手段干扰调查的,要依法查处。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二月六日

附件:

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于幼军 (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李妙和 (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 勇 (省统计局局长)

王东贵 (省公安厅副厅长)

詹 鸣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李湘舟 (省委宣传部副厅级研究员)

焦秀兰 (省发改委副主任)

李良田 (省财政厅副厅长)

唐白玉 (省民政厅副厅长)

寇 勇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李新连 (省统计局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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