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意见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鲁政办发[2005]1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06
施行日期:2005-02-06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促进大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高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有生力量。实践是大学生成才的重要途径。知识来源于实践,能力来源于实践,素质更需要在实践中养成。社会实践是大学生实践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既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创业能力、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社会调查、“三下乡”和“四进社区”、革命传统教育和实验、实习、勤工俭学、毕业设计(论文)等社会实践,引导大学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促进社会实践与专业实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俭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有利于大学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加深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有利于大学生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有利于大学生锻炼意志,陶冶情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走与工农相结合、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有利于解决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并有利于大学生择业、就业、创业。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对于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一)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大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坚持社会实践与课堂教学并重,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为目标,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使大学生走出校门,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原则是:坚持育人为本,牢固树立实践育人的思想,把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坚持全员性、全程性,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争取使每一位大学生都能参加社会实践,努力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实践教学的全过程;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推动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期健康发展;坚持整合资源,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一)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或热点问题,深入农村、城市社区、厂矿企业等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通过社会调查,进一步加深大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帮助他们正确认识社会问题和现象,并以科学的方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增强社会责任感。高校要选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教师,对大学生社会调查的选题、途径、方法、过程进行管理与指导,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每学年至少要开展1次社会调查,并写出1篇较高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

(二)深入开展“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引导大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要根据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和不同年级、专业大学生的具体情况,像组织课堂教学一样,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大学生“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高校团委要根据计划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团组织要统一协调、安排好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次“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活动所在单位要对大学生的表现做出鉴定。开学初,要以团支部、班级等为单位进行交流总结。通过不断拓展社会服务的新领域、新形式,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参与社会服务的热情,培养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和服务意识。要继续搞好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贫困地区支教计划、青春红丝带志愿行动等活动。

(三)切实做好勤工助学工作。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和组织要尽量多地为大学生开设勤工助学岗位,引导大学生特别是贫困大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要转变思想观念,营造一种支持大学生到社会上参加勤工助学的良好氛围,大学生要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活动,在活动中增进对社会和国情的了解,培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精神,增强热爱生活、自立自强的信心和勇气。要坚决禁止大学生参与传销等非法活动。

(四)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要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到革命纪念地(场馆)、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的地方参观学习,了解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与成就,增强大学生对党的感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热爱,激发他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大力加强教学实践,切实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

(一)高等学校要强化实践育人意识,不断完善教学实践体系。要把教学实践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门课程和每一位教师,体现在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师的岗位职责中。根据不同学科、不同专业对教学实践的要求,不断改革教学实践内容,改进教学实践方法,合理制定教学实践方案,拓宽教学实践范畴,整合教学实践资源,统筹实验、课程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实践环节,保障各环节的时间和效果。要建立有效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二)大力倡导科技文化创新活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系列科技竞赛等活动,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积极参与技术改良、工艺革新和先进适用技术的传播,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养,培养他们崇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科学品质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

(三)加强国防教育和军政训练,利用军训、开设讲座、与驻地部队结对子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锻炼他们不畏艰难、吃苦耐劳的坚强意志。要积极争取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支持,选派优秀指战员组织指导大学生军政训练。

五、探索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保障大学生实践教学工作健康地开展

(一)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大学生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运行机制,把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要有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各年级学生提出明确的任务、目标要求,并规定学时学分,把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使大学生在参与实践教学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各门课程所蕴涵的人类文明成果、民族精神、思想道德情操、科学精神、事物本质规律等方面的内容,从而培养大学生的民族意识和爱国热情、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

(二)培养大学生成才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企事业单位要把接纳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作为培养人才、选用人才、发挥高素质人力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各企事业单位要转变用人选人的观念和机制,积极通过吸纳大学生社会实践来发现人才,选择人才,培养人才。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岗位。要鼓励大学生参加技能训练,各类社会培训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大学生参加技能培训提供服务,经技能鉴定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有条件的单位可给予参加实践的大学生合理的劳动报酬。企业接纳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按规定计入企业成本。符合税收规定的费用扣除项目和标准的,按规定税前扣除。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三)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大学生参加实践教学的经费要根据勤俭节约的原则,通过国家、地方、学校、接受单位和学生个人等多渠道解决。各高校要逐年增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经费的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鼓励企事业单位出资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

(四)加强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积极探索校企联合、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机制。选择一批大中型名优企业和单位建立首批省级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基地。各市、县(市、区)都要确定一批县(市、区)、乡(镇)、村和企事业单位作为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基地。各高校要主动与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服务机构等联系,建立多种类型的实践基地,每个学校、每个院系、每个专业都要有相对固定的基地。要充分发挥科研和人才优势,不断拓展校企之间的合作,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根据实践教学基地的需求,加强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和科研攻关课题,为企业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主动为实践教学基地排忧解难、创造效益。各企事业单位要主动与高校联系,积极配合,共同搞好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

(五)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激励机制。把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成绩记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并作为对学生进行考评、评定奖学金、评选先进、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研究生和择业就业的依据之一。把干部、教师,尤其是青年干部、教师参加和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的情况,作为工作量计算、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作业绩等方面考评的重要依据。把高校组织开展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的情况作为对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体系。把组织、支持和吸纳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的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把各单位接收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的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先进单位、名优企业评选的指标体系。

六、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领导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领导,建立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统筹规划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制定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形成合力,为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宣传。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组织力量深入宣传报道大学生社会实践情况,重点宣传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为当地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的事迹和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的经验、做法,动员社会各方面支持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营造良好氛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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