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苏国税函[2005]4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07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冀地税函[2005]27号

正文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为了强化个人所得税软件运维管理工作,保证一般故障本地化处理,降低运维成本,保证运维时效,省局决定由各级信息中心和所得税管理科(或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申报软件(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切实抓好个人所得税软件运维工作。市局信息中心和所得税管理科(处)负责企业申报软件(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各市局信息中心和所得税管理科(处)要各指定一名人员负责个人所得税软件运维工作,各县区局至少指定两名人员负责个人所得税软件维护工作,分别负责技术和业务支持,并向企业公开软件运维电话。

  二、各单位对软件运维管理要进行培训,使基层税务人员熟练掌握个人所得税软件运维知识,切实胜任软件运维工作。

  三、制定软件运维工作方案,认真做好企业申报软件的技术支持和业务解答工作。

  各单位要在2月底前认真布置此项工作,并于3月15日前上报软件运维工作方案,方案应明确工作内容、负责人等。

  四、确保征管系统数据安全。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软盘一定要先查杀病毒,在确保申报数据安全无病毒的情况下再做数据接收。

  五、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各单位要积极解决软件运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可在省局信息中心主页中的应用软件论坛的个人所得税软件栏目中留言;或以邮件方式反馈,业务问题反馈至省局所得税处(武红),技术问题反馈至信息中心(褚素萍)。

  个人所得税软件技术支持电话:华安通联公司运维组:0311- 5288549、5288808所得税处(武红):0311- 8626552信息中心(褚素萍):0311- 786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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