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板玻璃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5]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
基本信息
正文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板玻璃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5]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