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定「嘉义县北回归线太阳馆组织设置要点」

订定「嘉义县北回归线太阳馆组织设置要点」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府教学字第0940025994号
效力级别:台湾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10
施行日期:2005-02-10
发布部门:台湾当局

正文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二月十四日嘉义县政府府教学字第0940025994号函订定发布全文6点

一嘉义县政府(以下简称本府),为营造北回归线地理特色,结合本县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并普及民众天文科学常识,设置嘉义县北回归线太阳馆(以下简称本馆),特订定本要点。

二本馆置馆长一人,由县长指派担任,综理馆务。

前项馆长由本府所属机关或学校人员派兼。

三本馆依业务需要设下列二组:

(一)企划推广组:置组长一人,组员若干人,办理科学教育之研究、教学、推广等事项。

(二)行政管理组:置组长一人,组员若干人,办理本馆之行政管理等事项。

前项组长、组员由本府所属机关或学校人员派兼。

四本馆基于业务需要,得聘请咨询委员或顾问等专业人士,以为咨询及协助对外事务。

五本馆兼职人员为无给职,外聘人员得依规定支给出席费及交通费。

六本馆所需经费由本府编列年度预算,必要时由本府协调相关业务局室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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