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执行国际射联新规则对步枪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执行国际射联新规则对步枪运动员服装进行严格检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体射运字[2005]6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17
施行日期:2005-02-17
发布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训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各行业体协:

  国际射联已经公布了2005-2008年奥运周期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我中心已下发了《关于下发国际射联竞赛规则修改和补充条文的通知》体射运字[2005]29号,其中步枪服装规定基本与上一周期规则相同,但是检查服装的程序(见附件)有很大变化。从今年开始将对步枪运动员的服装实行新的非常严格的检查程序,以保证服装符合国际射联规则规定。

  中国射击协会从2005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国际射联新规则,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则规定的服装参赛。严格执行新规则是备战2008年奥运会需要,也是确保全国第十届运动会圆满成功的需要,也直接影响到运动员能否参加比赛和取得的成绩是否被承认。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射击教练员、运动员认真学习新规则,特别是对“步枪运动员服装检查的程序”要深刻理解,掌握其具体操作方法,确保各项射击比赛顺利进行。中国射击协会对“步枪运动员服装检查程序”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步枪运动员服装检查的程序分两个阶段实施,即适应新规则的过渡阶段和全面实施新规则阶段。中国射击协会将派出器材检查专家组,从全国射击系列赛第一站开始,对2005年全国比赛步枪项目参赛运动员的服装进行严格检查。

  二、每次比赛前每位运动员的服装都要重新进行检查,即使是以前比赛检查合格的服装,也要进行检查。每场比赛的服装检查分赛前检查和资格赛后检查两次。赛前检查在赛前训练当天进行,由组委会发给各参赛队服装检查时间表,各代表队领队必须督促运动员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服装检查,如不按时检查,将视为服装检查不合格,取消参赛资格。资格赛后检查要求在资格赛结束后,公布参加决赛运动员名单后5分钟内,所有参加决赛人员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服装检查,如不按时检查,将按服装检查不合格处理。

  三、适应新规则的过渡阶段

  将2005年全国射击系列赛第一站作为适应新规则的过渡期。

  (一)参赛运动员只允许提供一套射击服进行赛前检查,对在第一站比赛赛前检查不合格的服装,暂不做永久标记,运动员将被处以书面警告。没有通过赛前检查的上衣或裤子可以用于资格赛或淘汰赛,所取得的成绩视为有效。

  (二)资格赛结束后,公布参加决赛运动员名单后5分钟内,进入决赛的运动员必须立即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赛后服装检查。服装检查不合格的不允许参加决赛,并取消其前8名相应名次,按资格赛成绩从第9名开始排名。取消决赛资格后的空余名额,由其下一名次运动员依次递补,并同样进行资格赛后服装检查,以此类推,直至确保参加决赛运动员所使用的服装符合规则规定为止。

  (三)没有通过赛前或资格赛后检查的运动员所取得的成绩均不能记为纪录,所达到的运动等级不予承认。

  四、全面实施新规则阶段

  从2005年全国射击系列赛第二站开始,为全面实施国际射联新规则阶段。

  (一)国际射联新规则中规定的检查程序将全面实施,不再使用书面警告形式,对赛前检查不合格的服装,则按规则规定做上永久性标记(标在便于裁判员和观众观察的位置),该射击服不允许在任何比赛中使用。

  (二)射击服赛前检查不合格后,每名运动员可提供一套备用射击服,备用服装只检查一次,如仍不合格,该运动员名单将公布在公告栏上,运动员将不允许穿专用射击服比赛。

  (三)参加决赛的运动员必须进行资格赛后服装检查,如果未能通过检查,那么在第一次检查5分钟之后将进行再次检查,如果服装中任何一项第二次仍未通过检查,取消运动员该项成绩和比赛资格,不计成绩,不排名次,所空名额,由其下一名次运动员依次递补,并同样进行资格赛后服装检查,以此类推,直至确保参加决赛运动员所使用的服装符合规则规定为止。

  (四)在所有检查之前或进行当中,服装不得被加热或用其他方法加工。在检查之后使用材料加工服装(如喷雾等)将根据规定给予取消运动员该项成绩和比赛资格的处罚。

  (五)凡在本站比赛获得席位的运动员必须通过赛前和资格赛后的服装检查,如果获得席位的运动员没有进入决赛,则按进入决赛运动员的资格赛后检查办法、成绩认定和名次排定方法执行。

  (六)由于资格赛后服装检查不合格而被取消成绩和名次的运动员,如果涉及到团体赛的成绩和名次,则取消该队该项的成绩和名次,由下一名次代表队依次递补。

  五、对在比赛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裁判,使用不符合规则规定的服装参赛的运动员,一经发现,将取消成绩和比赛资格。

  六、从2006年开始,申请承办全国步枪比赛的单位,必须备有国际射联认可的测硬仪和测厚仪,否则不予批准。

  七、国际射联操作程序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通知解释权属中国射击协会。

  附件:国际射联关于检查步枪运动员服装的新程序

  国家体育总局

  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国际射联关于检查步枪运动员服装的新程序

  从2005年开始国际射联将对步枪运动员的服装实行新的严格检查程序,以保证服装符合国际射联规则和规定。各会员国协会、教练员、运动员以及由国际射联监督比赛的主办国协会,必须理解新规则和新程序,以便你们所使用的射击服及其他服装通过装备检查,用于比赛。

  在2004年4月雅典召开的国际射联理事会上,通过了2005-2008年国际射联规则。新规则已经出版并公布在网站上。2005-2008年步枪服装规定基本与2001-2004年规则相同,但是检查服装程序有所变化。在理事会通过了新版规则之后,国际射联主席任命了一个特别委员会负责步枪运动员服装事宜,协调步枪服装规则的应用,并对2009-2012年规则提出修改建议。步枪运动员服装委员会包括来自国际射联执委会的代表、国际射联理事会、步枪委员会、运动员委员会的代表,以及来自步枪运动员、步枪教练员和服装制造商的代表,委员会已于2004年11月在慕尼黑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2005-2008年国际射联规则包括检查步枪运动员射击服新规定在此再次公布如下:

  7.4.7.2.1……。如果射击服中某件(条)没有通过检查,则射击服中该件(条)不得移出装备检查室,并于5分钟后再次进行检查。第三次检查可以在第二次检查5分钟之后进行,没有通过检查的射击服不得移出装备检查室。如果第三次检查仍未通过,将不允许再次提交检查并将被做上永久标记。

  7.4.7.2.1.1只能有一套备用射击服(射击上衣和射击裤)

  可以提供检查。如果备用射击服中某件(条)没有通过检查,则不得使用该件(条)射击服进行比赛。

  7.4.7.2.1.2在所有检查开始之前或进行当中,服装不得被加热或用其他方法加工。

  7.4.7.2.1.3在检查之后使用材料加工服装(如喷雾等)将根据规则受到惩罚。

  7.4.7.7.2.5比赛(奥运会项目在资格赛后)结束后将进行“赛后”检查,由仲裁从领先的运动员中抽查5名。

  7.4.7.7.2.6检查将于比赛结束后立刻进行。如果射击服中某件(条)未能通过检查,那么在第一次检查5分钟之后将进行再次检查。如果射击服中某件(条)第二次仍未通过检查,运动员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7.4.7.7.2.7在所有检查开始之前或进行当中,服装不得被加热或用其他方法加工。

  这将意味着在第一次检查中,如果运动员的射击上衣或射击裤过厚或过硬,在再次检查之前,不允许移出装备检查室进行加工处理。从2005年开始,当服装被带入装备检查室后将一直留在那里直到通过检查或被认定为不合格。如果射击服装某项没有通过检查,可以被再次检查,但是不能通过加热、捶打或其他类似方式进行修改。如果为了永久性的改变,例如剪切变短,或是去掉某些材料如射击上衣或射击裤的衬里等而移出装备检查室是允许的

  服装检查将根据最新的“制服装备检查准则”执行,该准则已经发给所有组委会,例如准则中规定:应对射击上衣和射击裤的不同地方测量厚度及硬度,而不只是测量运动员选定的部位。

  步枪运动员服装特别委员会于2004年11月在慕尼黑召开的会上通过了“过渡计划”,这将使2005-2008年版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得以完全实施。“过渡计划”规定:如果某运动员射击服装没有通过检查,该运动员将被警告。如果该运动员射击服没有通过再次检查,将不允许参加决赛或获得奥运席位。在2005年世界杯及洲际锦标赛上,将实施以下程序:

  在所有2005年世界杯及洲际锦标赛上的特殊步枪服装检查程序(不包括世界杯总决赛):

  1.在装备检查中,射击服装检查将根据2005年国际射联规则进行。

  2.如果射击服装某项没有通过检查,可以有一件备用射击服(射击上衣或射击裤)提交检查。

  3.不得加工射击服装。如果根据规则7.4.7.2.1条第一套射击服装和备用射击服装都没有通过检查,运动员将被处以书面警告。

  4.规则7.4.7.2.1.3和7.4.7.7.2.7条中禁止加工,是指通过加热、冷却、弯曲、捶打或使用喷雾等等方法对射击服装进行临时修改,以便通过检查,这些临时的加工处理是不允许的。但是运动员可以对射击服装进行永久性修改,例如,鞋底变短,去掉射击上衣或射击裤的内衬等等。只有当射击服装是为了做永久性修改而不是临时修改时,才可以移出装备检查室。

  5.如果某运动员接到了装备检查室的书面警告,同时其成绩有资格进入决赛,根据规则,该名运动员使用的射击服装必须进行再次检查,如果该射击服装通过了检查,该名运动员将允许参加决赛。

  6.如果某运动员有资格参加决赛,但是射击服(射击上衣和射击裤)中任何一项没有通过再次检查,这名运动员将不允许参加决赛,排在该运动员名次之后的运动员将递补参加决赛,前提是这名递补运动员的射击服须符合规则规定、通过了装备检查。如果这名递补运动员也同样收到了书面警告,该名运动员的射击服将根据上述第5条进行再次检查。

  7.洲际协会将决定如何在洲际锦标赛的团体项目中实施这些程序。

  8.在过渡时期内的2005年世界杯赛和2005年洲际锦标赛中,没有通过检查的射击上衣或射击裤可以用于资格赛或淘汰赛。穿着接到警告的服装取得的最低资格成绩也被视为有效。但是,任何接到警告并进入前8名的运动员必须在决赛之前再次进行装备检查。任何接到书面警告的运动员的射击上衣或射击裤没有通过再次检查,将不允许进入决赛,其成绩也不能记为世界记录或洲际记录。

  9.从2005年世界杯总决赛和2006年世界杯赛开始,2005-2008年版本中规定的检查程序将全面实施,将不再使用书面警告形式,在参加任何阶段的比赛前,每一名运动员的所有服装必须通过装备检查。

  除了在2005年中对没有通过检查的射击服装实施书面警告这种过渡计划外,步枪运动员服装委员会已查到一些射击上衣和射击裤的构造会对上身提供额外的支撑作用,违反了国际射联规则。在2005年比赛中,国际射联仲裁将对步枪运动员和教练员展开工作,以保证他们的服装完全符合规则规定。

  为了保证步枪运动员的射击上衣、射击裤和服装完全符合国际射联对材料厚度和硬度要求,将实行严格的新装备检查规则和程序,这样就不会有运动员因为服装过硬、提供超过规则标准的支撑作用而获得好处。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2,882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执行国际射联新规则对步枪运动员服装进行严格检查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