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国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开展安全工程方向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安监宣教字[2005]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21
施行日期:2005-02-21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宣传教育中心

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的建设,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推进“人才兴安”战略的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宣传教育中心在与中国地质大学继续合作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同时,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的要求,联系中国地质大学开办安全工程方向工程硕士研究生班,以加快培养高层次安全生产监管专业人才,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创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04]41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学员可以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全国工程硕士资格考试和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可获得由中国地质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工程硕士学位。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对于此项工作应给予重视和支持,为学员的学习提供方便。办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办学质量。符合条件的同志可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安全工程方向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报名。报名相关事宜可向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培养处咨询。学员参加学习要统筹安排,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通讯地址:北京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人:卢吉洲秦卫国
电话(传真):010-64463649
电子信箱:xjzx@chinasafety.gov.cn

  附: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安全工程方向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略)

  2、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略)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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