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湖州市重点农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湖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湖政发[2005]1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21
施行日期:2005-02-21
发布部门:湖州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引入以发展工业的理念来发展现代农业,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突破口来抓,加快实施“龙头带动战略”,涌现了一批生产经营规模大、对农户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经县区和有关部门推荐、市政府审核认定,确定德清县利虹禽业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为第三批湖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认定的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更好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努力与农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不断扩大辐射面和增强带动能力,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强化服务意识,围绕提高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好有关政策,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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