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舟委办[2004]67号)和《关于开展2004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考核的通知》(舟政办函[2005]1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定于2005年2月22日至3月8日对各县(区)、市属有关单位2004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县(区),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市水利围垦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水务局。
二、考核步骤:考核按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材料、评议反馈4个步骤进行。
三、考核组织领导:考核组由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名单附后),各考核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人员参加考核,并告知本组联络员。
四、几点要求:
1、请各县(区)、各考核对象按《通知》要求,在完成自查与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对2004年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由县(区)政府、生态县(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考核对象单位主要负责人向考核组汇报。
2、请各县(区)、各考核对象落实好实地检查点,届时由市考核组就生态建设重点工作、环境污染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生态乡镇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质量状况进行抽查。
3、请各县(区)、各考核对象及时准备、整理相关材料,以便考核查阅。
4、各组考核具体日程由各考核组按照总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有关考核的具体安排,请各县(区)、各考核单位与考核组的联络员商定落实。
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2月21日
附件:
2004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考核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长:钟秀仁(市委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文安(市生态办主任、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协人资环委
市委宣传部
市监察局
市城建委
联络员:市生态办,于波,联系电话:2067372
检查对象:普陀区、嵊泗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水务局。
第二组
组长:姜建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赵友国(市生态办副主任、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人大渔农委
市委组织部
市发计委
市财政局
联络员:市生态办,李祥蓥,联系电话:2067372
检查对象:定海区、岱山县、市经贸委、市城建委、市水利围垦局、市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