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川办函[2005]3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24
施行日期:2005-02-24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为掌握我国残疾人的最新实际情况并为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经国务院批准,拟于2006年—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此项工作于今年3月启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3号)要求,决定成立四川省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我省残疾人抽样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由省残联负责日常事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给予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确保我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然撤销。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作哈副省长

  副组长:敖玉明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海金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滕采模省统计局副局长

  王宇坤省民政厅副厅长赵万华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人口计生委、省质监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有关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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