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农村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浙农办[2005]1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28
施行日期:2005-02-28
发布部门:浙江省农业厅

正文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现将《2005年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5年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2005年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民满意、农村发展这一目标,充分发挥农村经营管理在合作兴农、依法护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稳定完善党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农业发展活力,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努力使重点工作有新成效、基础业务工作有新拓展,改革探索有新突破。

  一、致力于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努力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水平

  1.继续做好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应完善而未完成的村,必须抓紧完成,3月份组织对市、县进行抽查。经县级政府批准暂缓完善的村,条件成熟后及时进行完善,依法发放、变更、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日常管理。凡农村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征收)或开展土地整理使承包情况发生变化的,都要及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换发工作,保证地证相符。

  3.调研起草《浙江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信息化管理试点。做好农村土地承包信访工作。

  4.提出贯彻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意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致力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

  5.宣传贯彻实施《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意见,组织培训10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6.制订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办法和示范章程。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7.筹备召开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会议。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民、带动农民和自身创业的能力,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中的作用。

  8.进一步总结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和经验。表彰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先进县(市、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杰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做好对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指导和服务。

  三、致力于维护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9.继续发挥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的牵头和监管作用,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确保不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件、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和重大影响的案件。

  10.提出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提出逐步取消向农民固定收取的村提留后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办法,研究化解村级债务的措施。对全省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进行培训。

  11.组织以农民建房、学校收费、农村报刊订阅、农民培训和进城就业等为重点的农民负担明察暗访,查处加重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负担的行为。开展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治理。

  12.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和平安浙江建设考核。

  四、致力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水平和农户的经营管理水平

  13.全面贯彻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加强培训,做好新旧村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及时修改更换会计电算化软件,确保2005年全面执行新的村会计制度。

  14.以“坚持条件,因势利导,逐步规范”为原则,加快推进村级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制定《浙江省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示范章程》。

  15.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情况调查,摸清农村集体资产现状,理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思路。

  16.进一步推进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水平,全面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积极推广县、乡镇、村三级村级财务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手段。

  17.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调查,组织做好对村级换届选举中村级班子和主要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案例,加强审计后的处理工作。表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做好审计证管理和审计人员的培训。

  18.指导农村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成本核算,提高效益。设计制作种养大户帐簿,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人员培训,联系指导农户做好成本核算。

  19.做好农村经济统计工作,提高农经统计数据质量。继续做好2004年年报、2005年半年报和农业部农户收入预报的汇总上报。按指标简、速度快、时效强要求,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等业务年报的统计。加强统计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五、致力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不断提高农村政务财务公开水平

  20.深化村级财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加强对公开的检查督促,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指导做好村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

  2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乡镇政务公开的方针政策,积极探索乡镇政务公开新形式和新载体,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确定一批省、市、县(市、区)联系乡镇和示范乡镇。强化督导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对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和群众意见较大的乡镇,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六、致力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22.继续加强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农业部门(农办)要将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作为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提高农业部门地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着力抓。继续加强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市、县(市、区)两级要配齐配强农村经营管理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从农技推广队伍划出列入乡镇政府职能后,要保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和人员划得出、列得进、不削弱。

  23.积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做好新时期农村经营管理的能力。组织培训100名市、县(市、区)经管处(站、科)长。鼓励农经干部在职参加继续学习。加强兄弟省(市、区)和各市、县工作交流。

  24.加强部门配合和宣传,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理论研究,筹备浙江省三农工作研究会,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力量,深化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勇于牵头,甘当配角,将各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农经工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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