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民出国管理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榕政办[2005]2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2-28
施行日期:2005-02-28
发布部门: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民出国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05]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加强我市公民出国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抓好公民出国管理工作的落实。重点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制止非法移民、非法劳务和非法滞留现象的发生。

  二、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公安、外事、工商、劳动保障、旅游、教育、外经贸等部门,开展一次“拉网式”清理整顿,彻底清查本辖区内未经批准而设立的非法出入境中介机构、非法劳务市场以及从事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的海外驻华机构。针对有的中介机构以虚构劳务项目和利用旅游签证组织非法出入境活动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流动宣传车、张贴标语、设立专栏、播放录像等多种形式,加强出国知识、境外法律和安全常识的教育,揭露境内外“人蛇”集团的丑恶嘴脸,公布偷渡人员在境外的悲惨遭遇,使群众了解真相,提高对非法移民和偷私渡活动危害性认识,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与能力。对已持有护照尚未出境人员,要做过细的宣传教育工作,奉劝他们不要贸然前往高危险国家和地区。重点的县(市)区要适时召开反非法移民和偷私渡现场会,宣传典型判例,向社会表明政府打击非法移民和偷私渡的决心,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营造强大声势,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民出国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民出国管理工作,根据外交部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近一年来,我省接连发生了两起平潭人在伊拉克被挟持事件,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极大关注,国家为营救两批人质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和各种外交资源,这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也给国家外交工作造成很大的压力。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后更加开放的环境,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加强我省公民出国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我省公民出国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省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抓好管理工作的落实。

  (一)省外办要加强外事综合归口管理职能,对各涉外单位在审批公民出国、组织人员出境旅游、务工、就业、求学等方面工作加强指导和协调;强化海外领事保护职能,及时了解、掌握敏感、高危险国家和地区安全动态,并及时发布信息;从严审批赴高危险国家和地区的因公团组,近期暂停审批因公出访伊拉克团组。

  (二)省公安厅要采取应急调控措施,严格“防范非法移民重点调控村(居)”公民的护照申请条件,严格福州等重点地区公民申请护照的询问制度,严格控制护照遗失、毁损的换(补)发申请;及时分析掌握重点地区公民出国情况,建立被遣返人员的接收审查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县(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办案机构,上下联动,形成长效机制。

  (三)省外经贸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禁止有对外劳务经营权的公司派遣劳务赴危险国家和地区(如伊拉克)务工;在伊拉克周边国家有派遣劳务的经营公司,务必保持在外劳工的稳定,禁止转道赴伊拉克。要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就业人员行前的出国知识、境外法律和安全常识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与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省旅游局要进一步规范出境旅游市场秩序,所有出境组团旅行社不得组织游客到危险国家和地区旅游,暂停组织游客赴约旦或代办赴约旦的商务、探亲等签证。采取有效措施,对报名参加出国旅游的游客尤其是沿海重点调控村(居)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禁止为有移民倾向的人员代办旅游、商务、探亲护照和签证,从源头上堵住通过旅游渠道进行非法移民和务工的行为。

  (五)省工商局要加强对出入境中介机构市场行为的规范和整顿,同时配合公安、外事、外经贸、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旅游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非法或违规经营的出入境中介机构;加强对外派劳务和就业、出国留学、旅游等中介服务广告的管理。

  (六)省政府新闻办要加强对涉外新闻报道的引导和管理,积极指导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我政策和主张,揭露不法分子的恶劣行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常涉外秩序;严格外宣纪律,从严执行涉外报道审批制度,杜绝人为炒作。

  三、各设区市政府要把加强公民出国管理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要加强对出入境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中介机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的中介、正当的渠道出境。近期,各设区市要开展一次清理整顿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的专项行动。福州、莆田市要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所辖重点县区的工作力度,制止非法移民、非法劳务和非法滞留现象的发生。

  平潭县政府要对全县近2万本护照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在境外特别是在伊拉克的人员情况,动员目前滞留在伊拉克人员迅速返回;要以两起挟持事件作为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防止人员再赴伊拉克等中东不稳定地区务工;对全县劳务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打击非法劳务市场,依法查办非法组织赴伊拉克劳务的中介;利用报纸、电视、标语、专栏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各乡镇、村(居)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申请出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的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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