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津政发[2005]01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3-01
施行日期:2005-03-01
发布部门:天津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随着“三五八十”四大奋斗目标的提前全面实现和“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目标的圆满完成,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追求更高水平、更加协调发展的新阶段。旅游业作为关系我市城市功能和形象的重要产业,必须按照“抓住新机遇,适应新形势,再上新水平”的工作总要求,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

  1.加快旅游业发展是事关全局的重大举措。天津旅游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十五”以来,全市旅游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旅游收入保持年均两位数的增长速度,跨入了全国旅游业发展较快地区行列。2004年全市国际旅游接待人数达到61.6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4.12亿美元;国内旅游接待人数4483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485.14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4.43%,旅游业对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同时,也要看到,与天津的城市地位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相比,在旅游资源整合、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品牌塑造、旅游市场规模和旅游产业水平上还有明显的差距和极大的发展空间。实现国务院对天津的城市定位,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从增强旅游功能入手,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文化品位,塑造现代都市形象。把传统文化和现代理念、地方特色和旅游景观有机结合起来,统一于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对于落实“五个统筹”,实施我市“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改善城乡人居、创业和生态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劳动就业,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和深远意义。

  2.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突出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化港口城市特点,全面整合、深度开发旅游资源,深入挖掘天津近现代文化底蕴,全力打造“近代中国看天津”核心旅游品牌,发展以海河为轴线、以市区为中心、以滨海和蓟县为两翼的旅游开发格局,积极推进环渤海地区乃至东北亚旅游合作,加强京津冀旅游合作,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实现新跨越。

  3.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奋斗目标。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一带五区”旅游骨干产品体系,即海河旅游观光带、市中心综合旅游区、蓟县山野名胜旅游区、滨海观光度假旅游区、津西南民俗生态旅游区、津西北现代休闲娱乐区。把天津发展成为环渤海地区具有强大辐射力和吸引力的旅游休闲中心城市,成为浓缩近代文化、凝聚现代文明的中国北方滨海旅游名城。全力打造和推出“近代中国看天津”文化旅游品牌。树起“渤海明珠、近代缩影”的崭新旅游形象。

  2007年,全市国际旅游接待人数突破100万人次,旅游创汇8亿美元;国内旅游接待人数达到7000万人次,旅游收入80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例达到5.3%,到2010年突破6%,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服务业的新兴支柱产业和国民经济重要产业。

  二、全力打造“近代中国看天津”的文化旅游品牌

  4.深化“近代中国看天津”整体概念。天津作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在1840年至1949年中国近代史上,有着突出的地位和影响,是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交融最突出的城市,造就了中西兼容、古今并蓄的独特城市风貌。海河两岸保存了大量明清风格的建筑,原英、法、意、德、奥、俄等九国“租界”留下了上千座大小洋楼,天津素有“万国建筑博物馆”之称。天津长期处于近代百年政治风云的潮头、开放变革的前沿,是中国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领域走向近代化的重要发源地。天津近代历史文化资源具有涵盖面广、体量大、品位高、相对积聚的明显特征。以海河两岸综合改造为契机,深入挖掘近代历史文化底蕴,整合开发近代文化景观,对应“五千年文明看西安”、“一千年文化看北京”,形成“百年中国看天津”的旅游品牌,是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力的有效途径。

  5.打造“近代中国看天津”文化旅游主题板块。紧密结合海河综合开发,以风貌建筑、重大历史事件遗址和名人故居为依托,谋划不同主题的文化旅游板块系列,形成“近代中国看天津”的坚实载体。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近代中国看天津”三年整合开发规划。规划建设反映近代天津政治、经济、金融、文化、建筑、国际交往等历史脉络的12个文化旅游主题板块,即:大沽烟云——塘沽区海河入海口观光带、小站练兵——津南区小站练兵园观光区、洋务溯源——河东区直沽文化观光区、莱茵小城——河西区奉化道德式风情区、欧陆风韵——和平区五大道英式风情区、东方巴黎——和平区中心花园法式风情区、金融名街——和平区解放北路金融街、意奥风情——河北区意式和奥式风情区、扶桑市井——和平区鞍山道日式风情街、老城津韵——南开区老城民俗风情区、津卫摇篮——红桥区三岔河口观光区、杨柳古镇——西青区杨柳青古镇风情区。到2007年底,基本建成标志性旅游景点,迎接在北京举办的奥运会,促进天津旅游业迅速发展。

  6.营造“近代中国看天津”精品线路。近代历史文化主题板块分布在海河全线两岸。要充实各类观瞻性、参与性、体验性和经营性内容,组织不同特色、多种形式的文化展示和旅游活动,配置特定的观光交通工具,形成海河历史文化长廊和“龙型”旅游主轴线。推出“万国建筑博览”、“名人政要故居”、“近代工商之最”、“爱国传统教育”、“津沽民俗风情”等近代历史文化特色旅游线路。根据游客的不同需求,设计一日游、二日游、多日游旅游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营销力度,把“近代中国看天津”的品牌做大、叫响。

  三、深度开发整合旅游资源

  7.构建核心旅游资源开发格局。以打造“近代中国看天津”核心品牌为引擎和切入点,紧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大手笔开发整合河、海、山、湖和近现代人文资源;进一步拓展以市区为中心,以滨海和蓟县为两翼,带动各区县协调发展的总体开发格局;重点打造“一带五区”旅游集合开发区域,形成东、西、南、北、中旅游主干线;造就沿河、沿海、环山、环京津结合部四大旅游产业带;建成几个世界级品牌项目,十几个国家级品牌项目,几十个地区级精品项目,形成多点支撑、相互依托,“点、线、面”有机联系的布局结构。

  8.打造独具特色的海河都市旅游观光带。形成以海河为轴线,以异国风貌旅游区、老城民俗旅游区、中心商贸旅游区和会展商务休闲旅游区为骨架的都市观光主体区域。按照繁荣两岸、活跃水面、上下延伸、水陆结合、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突出历史文化、城市发展、环保生态、休闲娱乐四大旅游主题,优化配置水体景观、建筑景观、文化景观、园林景观、夜景景观和舟船景观,开发循环贯通的水路游览线,延伸多个陆域旅游圈,建设传承城市文脉、包蕴津沽风情、展现都市繁华的城市名河核心旅游产业带。

  9.加快发展滨海观光度假旅游区。以海洋、古海岸、古湿地、地热为资源基础,以海岸为主线,以天津港为中心向两侧延伸,建设亲海休闲黄金海岸。大力发展以海洋生态、海防文化、海滨风情、亲海娱乐、滨海新貌为特色主题的天津滨海大旅游,开发环渤海和环黄海豪华游轮航线,做大做足海的文章。

  10.深度开发蓟县山野名胜旅游区。要深化整体规划,实施综合开发,保护生态环境,做强龙头景区,以打造中国名山为目标,深度开发盘山风景名胜区和以中上元古界地层剖面、八仙山、九龙山、九山顶为主的地质生态旅游区,加快蓟县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整合完善黄崖关长城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发以独乐寺为重点的渔阳古城文物景点,形成集名山、幽林、秀水、雄关、古刹于一地的高品位、大容量的京津“后花园”和绿色旅游基地。

  11.积极拓展津西南民俗生态旅游区。以华北名镇杨柳青为核心,向静海和津南延伸,充分挖掘该区域的民俗、湖泊、农业等旅游资源,形成以田园水色为背景,以民俗生态为特色的新兴旅游区域。

  12.抓紧建设津西北现代休闲娱乐区。以宝坻、武清、北辰临近京津两大客源市场的区位优势和便捷的外部交通条件,按照现代休闲理念规划构筑大型休闲娱乐产业群,形成新型旅游业态。

  四、积极拓展旅游市场

  13.实施旅游品牌带动。充分利用天津的旅游资源和城市基础优势,围绕“近代中国看天津”这一核心旅游品牌,大力培育推广名河、名山、名港、名街、名馆、名居、名园等名牌旅游产品,在国内外旅游市场树立起“渤海明珠,近代缩影”的城市旅游形象。

  14.加强相关产业联动。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和游客需求,开发推广多元化旅游产品和旅游项目。广泛深入地开展商务旅游、会展旅游、文化旅游、康体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游轮旅游,扩展城市旅游的内涵和外延,形成旅游核心产业、旅游特征产业联动体系。抓好抓实旅游黄金周,做大做足假日经济。

  15.推进区域旅游互动。抓住奥运效应高峰期,推进京津旅游一体化,构筑“京津旅游黄金走廊”,促建京津冀“无障碍”奥运旅游圈,以区域交通一体化和旅游产品的差异性开发为基础,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市场互动,品牌共树,进而扩大环渤海旅游区域合作和东北亚地区的市场互动。实行全面促销、重点突破,向国内外中、远距离旅游市场扩张。着力运作贯通京津冀、串连京津沪、沟通中日韩、辐射东北亚的优选旅游线路。

  16.搞好宣传促销推动。采取区域联动、行业联合、企业联手的大旅游宣传促销方式,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促销格局。旅游管理部门要会同各区县制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年度宣传促销计划。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增辟和办好旅游专版、专栏和旅游专题节目,进一步扩大与海内外媒体的合作,大力推进旅游宣传节目的交流。积极组织和参加国内外的大型旅游交易会和联合促销活动,每年定期举办几项具有地方特色的大型旅游活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办各种展览会、全国和国际性会议及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活动,扩大对外交流,广泛吸纳客源。

  五、大力优化旅游环境

  17.构建现代化立体旅游交通网络。抓紧京津塘第二条高速公路和京津城际铁路的建设。加快改扩建天津国际机场,利用其第五航权的优势,增辟通往主要客源国和重点旅游城市的航线、航班。大力发展海上游轮,改善港口环境,加快天津国际客运港的建设,确保天津作为北方国际游船接待中心的地位。积极筹措资金,优先安排建设重点景区的道路和配套设施。

  18.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具有社会公益服务性质的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游客救援中心。增建市区河道码头、增加旅游观光巴士。大力改善旅游厕所和景区卫生环境。加快建设成规模高星级的酒店和会展等接待服务设施。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旅游电子政务、旅游电子商务和网络销售,完善天津旅游网站。按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新标准,全面改善城市旅游环境,保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努力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

  六、培育和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19.扩大投资主体。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多种经济成分投资旅游业。按照旅游资源所有权、管理权与项目经营权三权分离的原则,以特许、转让、承包等方式,广泛吸纳外资、民资,依法开发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景区(点)和建设旅游基础设施。鼓励内外商买断景区景点的经营权。积极引进大型旅游企业集团通过投资、兼并、参股、收购等多种方式来津经营。通过资本市场,发展证券融资,积极推行项目融资、股权置换等融资方式,实现旅游投融资主体多元化。

  20.壮大企业规模。对我市近500家旅游企业,要通过深化改革,机制创新,尽快改变“小、弱、散”的状况。鼓励旅游企业以经营合作为基础,以品牌合作为导向,以资本合作为路径,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集团化创新;以项目开发为突破口,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打破地域界限,推进旅游企业之间的产权交易。组建和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综合性和专业化的大型旅游企业和企业集团,造就若干个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新型旅游龙头企业。通过国有旅游资产的整合、重组、改制,发展以目的地接待经营一条龙服务为主业的综合性大型旅游企业集团;通过开发建设大型旅游项目,营造以开发经营主题公园、邮轮游艇、旅游地产为主业的综合性旅游投资开发集团;通过资本运作、资产管理、控股参股和策略性联盟等方式,发展国际化、网络化、品牌化酒店业经营管理集团;通过资源整合、连锁经营、统购分销的经营模式,构建全国性大型旅行社集团公司。鼓励旅行社业通过兼并、收购、品牌许可等形式,实现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小型旅行社代理化。按照适度增加总量、合理调整结构、创新发展模式的思路,引导和推动酒店业向集团化、个性化和适度集聚化方向发展。到2007年,星级饭店从现在的98家、1.4万间客房,增加到180家、2.8万间客房,其中五星级超过10家,四星级25家,三星级70家。到2010年,星级酒店总数达到230家,五星级达到20家,四星级35家,三星级90家,客房总数达到4万间。

  21.拓宽经营领域。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和鼓励旅游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在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国家及地区兴办旅游企业,形成国际化招徕、组织、接待体系。吸引国际品牌企业来津开展旅游业务,带动天津旅游企业向国际化经营水平迈进。加强研制、开发具有高附加值、高需求弹性的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完善生产、销售网络,扩大市场份额。

  七、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扶持

  22.加大对旅游业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为加大对旅游板块建设和大型旅游项目的引导和扶持,从2005年起,增设市和区县两级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专项基金,主要用于重点主题板块开发建设的启动、主题板块公共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的补助、主题板块规划设计和招商等前期费用。同时,增加旅游宣传促销专项经费,用于更新旅游宣传手段、强化旅游宣传、拓展旅游市场。积极探索和推动创建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市服务业引导资金和交通、城建、园林、科技、水利、环保、文化等方面的资金,要适当向发挥旅游功能的项目倾斜。

  23.实施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1)在旅游规划主题板块内新开办的旅游开发项目企业,可比照享受海河综合开发改造的有关财税优惠政策;(2)市和区县财政对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大型主题公园类型旅游项目,自开业之日起,第一、第二年门票收入及游艺项目收入的营业税给予全额返还;(3)对在重点旅游度假区和文化旅游主题板块内投资经营的企业,自开业年度起,第一、第二年全额返还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返还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4)凡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道路桥梁及大型会展等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在投资回收期内,全额返还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全额返还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返还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5)对于兴建成规模、回报期长的大型旅游设施的配套费采取分期缴纳的办法给予支持;(6)对由总部实行统一核算的连锁经营旅游企业,可实行统一上缴企业所得税办法;(7)对市确定的大型旅游活动,主办单位取得的广告收入等,免征营业税;(8)对旅游企业专门用于旅游营运业务的交通车辆、船只等运输设备,可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提取折旧,并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9)对星级酒店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电、用气、用水价格。

  八、切实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领导

  24.加强对旅游业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旅游工作的认识,把加快发展旅游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合力。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风貌建筑保护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全市旅游资源整合开发的重大事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要统筹指导、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旅游局要强化对旅游业规划、管理和促进全市旅游业发展的职能。各区县要建立健全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职能,落实人员编制及经费来源。重点旅游区县要建立独立的旅游局。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旅游管理体制。

  25.加强旅游发展规划和大型项目的管理。依据天津城市总体规划,高起点搞好天津市“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重点区域旅游开发规划和大型景区的建设规划,实现城市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旅游规划要增强科学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全市旅游发展规划要与有关部门的专业规划互相协调,有机衔接。各部门在制定本部门规划时要按照城市建设体现旅游功能、旅游发展促进城市建设的思路,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对重点旅游主题板块给予优先安排。将旅游主题板块项目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内予以考虑。旅游主题板块的基础设施建设由城建部门统筹安排,海河两岸开发改造控规范围内的文化旅游主题板块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海河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风貌保护区内的文化旅游主题板块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风貌建筑保护整修维护计划,海河下游的文化旅游主题板块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滨海新区海河下游整体开发规划。各区县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旅游发展规划,并严格依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加强旅游规划的实施、监督和旅游项目的管理。全市旅游发展规划由市政府审批,区县旅游业发展规划要经市旅游局审核,区县政府审批。有关部门对涉及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饭店等项目审查时,应征求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26.加强旅游行业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旅游法规和规章,加快出台天津市旅游条例,实现旅游管理的法制化、旅游服务的标准化和行业监督的社会化。进一步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市场执法力度。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全行业的服务质量。发挥旅游社团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建设旅游行业诚信体系。

  27.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健全机构、强化管理、提高水平、适应需求的方针,建立健全高校、中专、职高旅游教育培训体系,大力推进岗位培训,实行旅游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按照既与国际接轨、又适应市场需求的要求,逐步健全旅游教育培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旅游人才队伍,为推动旅游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00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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