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宣传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常州市宣传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5]2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3-01
施行日期:2005-03-01
发布部门: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保证《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在我市迅速贯彻实施,现决定印发《常州市宣传〈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五年三月一日

  常州市宣传《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5年1月24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由梁保华省长于1月31日签署第28号政府令,将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农村消防工作正式迈上了法制化发展轨道。为宣传贯彻好《办法》,有效做好我市农村消防工作,现制订我市宣传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迅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不断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进程,全面深入地开展农村消防工作,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切实改善农村消防安全局面,构筑全社会消防安全防御体系。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王正平副市长任组长、盛建良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刘持平副局长、安监局印安东局长任副组长的《办法》宣传领导小组,并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严顺发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各辖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人员分工和宣传责任,保证《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到实处。

  三、宣传步骤

  为确保《办法》能宣传到每一个村镇及每一村民,市政府确定3月为我市《办法》“宣传月”。整个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上旬,主要开展全市统一部署的“宣传周”活动。各辖市、区政府要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迅速制定深入宣传《办法》的具体方案,成立宣贯领导小组,并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乡镇公安派出所、安监办、建管所、文化站等部门的协调指导,充分发挥宣传、司法、教育、文化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寻求多方支持,有效开展宣传。

  第二阶段:3月中旬,各辖市、区政府组织本辖区乡镇、有关部门、单位和居(村)委会开展各种消防培训、灭火演练和《办法》讲座等,市公安消防支队做好配合指导工作。

  第三阶段:3月下旬,主要是进行分级检查,汇总资料,搞好总结。

  各辖市、区政府从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就要着手筹备和开展宣传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全市掀起宣传《办法》的热潮,为《办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宣传方法

  1、召开动员会:各辖市、区政府要组织召开本辖区宣传《办法》动员会,督促指导本辖区各乡镇和行政村逐级落实,动员全社会做好《办法》的宣传工作。

  2、召开宣贯会:3月1日至6日,市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召开《办法》实施宣贯会,邀请省公安厅消防局相关专业人员讲解《办法》条文。各级消防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办法》的培训,届时组织各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村委会以及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等参加。市公安消防支队的消防宣传车要开进农村,开展《办法》的宣传教育。

  3、印发宣传资料:各辖市、区政府可根据农村消防特点及群众实际状况,印发《农村消防知识问答》、《村民防火手册》以及《农村火灾预防和扑救》等资料,市公安消防支队做好配合与支持工作。

  4、编出宣传栏、黑板报:各辖市、区政府要指导好各乡镇利用公共宣传橱窗或黑板报等进行农村消防知识宣传,并及时更新内容。有条件的村镇,可在交通要道旁张挂宣传《办法》的标语横幅(宣传标语附后)。

  5、推出媒体宣传报道:本市新闻单位及驻常媒体,要采取系列报道、专题报道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对《办法》的目的、意义及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受益群众的典型事例等进行重点宣传报道。3月1日至3月6 日,常州电视台在每晚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办法》宣传标语,并制作《办法》宣传电视专题片;《常州日报》、《常州晚报》用整版刊登《办法》全文,组织策划相关稿件,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舆论宣传;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利用各自的短信平台,向全市人民发送《办法》宣传标语短信。

  6、举办知识竞赛:3月底,市公安局和安监局联合组织《办法》内容的知识竞赛。

  7、其他:各辖市、区可视实际情况,采取参观学习、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办法》宣传期间,全市公安消防站将对外开放,各地可组织村民实地参观众。

  五、工作要求

  1、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办法》是我省第一部全面规范农村消防工作的政府规章,对农村消防组织、消防工作职责、消防规划与火灾预防、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标志着我省农村消防工作正式迈上了法制化发展轨道。《办法》的出台必将对我省农村消防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辖市、区政府要组织乡镇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加强对《办法》重要意义、作用和具体条文的认识和理解。“宣传月”活动期间,各辖市、区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保证宣传经费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2、积极筹划,营造声势。各辖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区域内《办法》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走镇到村送平安”活动;农村主要路口、村民集中居住区,要开设咨询台,现场散发宣传资料;集镇、街道及驻村企业等处,应张贴《办法》宣传标语。

  3、广泛发动,密切配合。宣传、司法、教育、文化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办法》的宣传实施。《办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宣传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宣传质量。特别要抓住农村特点,把《办法》的宣传与安全生产月及春耕生产、植树造林等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强化宣传效果。

  4、认真总结,推进深化。《办法》的宣传是一项长期工程,贯穿于《办法》实施的始终,要通过长期的宣传,使《办法》深入人心。各地宣传贯彻《办法》的有关情况,请认真搞好总结,并于4月3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期间的图文、音像、文字资料和总结材料送市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156011;传真:6608119-5812)。

  《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宣传标语

  1、热烈庆祝《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2、全面贯彻《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

  3、贯彻《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 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上新台阶

  4、贯彻《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 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5、贯彻《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 减少农村火灾危害

  6、学习《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 自觉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7、贯彻《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 严格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

  8、贯彻《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 巩固发展多种形式农村消防队伍

  9、贯彻《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 增强农村防御火灾能力

  10、树立科学发展观 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11、贯彻《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 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2、消除农村火灾危害 全面建设平安地区

  13、消除农村火灾危害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4、预防火灾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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