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全市政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全市政府系统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5]1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3-01
施行日期:2005-03-01
发布部门: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宣传部具体指导下,2004年,我市政府系统基本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布工作围绕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深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进一步推进新闻发布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新成就、新举措,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树立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为我市加快“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现就今年我市政府系统新闻发布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新闻发布制度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手段。市政府办公厅将制定2005年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总体规划方案,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阶段性重点,以及媒体关注和公众关心的政务内容,着重安排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大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等方面的新闻发布。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统筹安排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制定2005年度、季度新闻发布计划,加强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导向性,要适当增加政务信息的发布频次。

  二、健全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

  各区县、各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设立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苏办[2004]77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系统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宁政发[2003]213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细则》(宁委办发[2004]64号)有关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不断提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进一步明确新闻发言人职责,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流程,使该项工作有规可循,责任明确,运作有序。有条件的部门、单位要建立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提高新闻发布的质量和水平。市政府办公厅将会同市委宣传部加强政府系统新闻发言人工作指导、交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工作会议,通报新闻工作情况,形成政府系统新闻工作合力。

  三、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

  在健全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基础上,各区县、各部门要确定本系统新闻发言人及其工作班子,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通过参加培训班、研讨班,参加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新闻通气会等方式,促进新闻发言人进一步学习、掌握新闻发布的有关专业知识,了解、熟悉新闻传媒运作的程序、特点和要求,提高新闻发布工作水准,提高舆论引导的水平,使全市建成一支高素质、懂全局、知实情、善应对、守纪律的新闻发言人队伍。

  请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和直属单位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05年信息公开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全年新闻发布总体规划,落实本部门、单位新闻发言人名单及责任处室、联系电话,于2005年3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信息处。联系人:宗宗、李挺。电话:83638608、57712159(传真)。

二○○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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