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潭办发[2004]2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10
施行日期:2004-09-10
发布部门: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湘潭市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9月10日

湘潭市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实施意见

  为了保障《湘潭市电子政务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实施《湘潭市电子政务总体规划》的总体目标是:经过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作用显著的湘潭市电子政务体系;建立以国家基础设施为依托,结构合理、高速宽带、互联互通的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建立以增强政府宏观管理指挥能力、增强全市行政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质量、实现办公自动化为目标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立以基础性、全局性数据为支撑,业务数据库为重点,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安全交换为基础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系统;建立以统一安全策略为指导,安全技术、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相结合的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使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二、实施原则

  实施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必须始终坚持“五统一”的原则,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实施、统一标准规范、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管理的原则。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领导。

  市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市信息化办公室具体负责总体规划的实施。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都要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行我市电子政务建设。

  (二)集中力量建设好全市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

  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是整个政务信息流和政务资源管理、存储、交换及安全保障的核心,也是与省政务平台纵向网连接的核心平台。由于我市长期以来没有统一网络平台,致使在电子政务建设中出现了网络建设各自为政,标准不统一,重复建设、资金浪费,资源开发和利用不足,安全管理薄弱,电子政务整体功能差等问题。因此,必须集中力量建设好全市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市信息化办公室要按照《湘潭市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和《湘潭市电子政务网络中心平台设计方案》的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

  1、全市的电子政务必须基于统一的内、外网平台。全市电子政务城域网建成后,各县市区网控中心和市直各部办委局必须遵循统一的网络管理并通过政务城域网接入。

  2、各级各部门已建成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必须逐步按《湘潭市电子政务网络中心平台设计方案》的技术要求,归并整合到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之中。

  3、在建和待建的各政务信息系统必须基于统一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4、电子政务内、外网要建设统一的门户网站,形成统一的WEB发布平台。

  (三)切实抓好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

  要克服过去电子政务建设中“重网络建设,轻应用和资源开发”的现象,保证电子政务的实施能够“有路有车有货”。要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明确各自职责,加大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的力度。

  公共应用系统的建设要避免各自为政,必须集中开发,统一使用。信息资源开发要建立相应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加速资源共享。各级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必须与市级平台接口,以保证信息资源的共享,防止重复建设,发挥系统和资源的量大效益。

  (四)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管理。

  为保障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确保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保证投资效果,必须建立健全管理规范,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管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财政投资建设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和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工程都要纳入规范管理的范围。市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工作。

  1、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应当按照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要求,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2、全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必须报市信息化办审核,市信息化办对项目的规划布局、安全保障体系、技术标准以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对审核不合格的,有关主管部门将不予批准立项;属于财政投资的,财政部门将不予拨款。

  3、全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集中采购。要逐步推行项目监理制度。市信息化办对重大项目的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建设单位在组织重大项目的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市信息化办公室的人员参加,涉密信息工程应当有市保密局的人员参加。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重大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五)强化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全市电子政务安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由市信息化办公室牵头,公安、安全、保密、技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电子政务的网络安全。

  1、在进行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时,应当同时进行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必须能够满足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并保证有相应的投入。

  2、各级各部门必须服从市电子政务网控中心的统一安全管理,按照统一的安全策略,实施电子政务项目建设。

  3、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信息化素质。

  提高公务员的电子政务知识与信息技术的基本技能是保证电子政务规划和电子政务建设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信息化办公室要制订各级干部队伍的信息化培训计划;各级各部门要抓好各自干部队伍的信息化培训与教育工作;要发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以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有效地开展干部队伍的电子政务知识与信息化技能培训。要制定吸引和稳定信息人才的政策措施,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技术与业务紧密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为信息技术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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