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青地税发[2004]17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1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3家政策性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九月一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3家政策性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

  中国进出口银行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

  国家开发银行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14,056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