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委关于进一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渝办发[2004]28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15
施行日期:2004-09-15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商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四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
  (市商委 2004年9月)

  加快餐饮业发展,对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旅游、服务、食品加工等行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直辖以来,我市餐饮业虽然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目前仍存在着规模偏小、经营管理水平较低、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餐饮业的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餐饮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为中心,促进餐饮业发展全面升级;以扩大内需为重点,积极推进餐饮业发展与假日经济、旅游经济、会展经济和食品加工的紧密结合;以重庆“老字号”和名店为龙头,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兴业态;推广运用现代管理和科学技术手段,提高餐饮业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内涵,繁荣餐饮市场,全面发展重庆餐饮业。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餐饮业营业额达到284亿元,年均增长1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4%;规范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地方特色突出、文化氛围浓烈、社会影响力大、年营业额达3亿元以上的美食文化街(城)3个;扶持发展年营业额达10亿元以上的餐饮品牌企业5家,5亿元左右的餐饮品牌企业10家;向国内外发展餐饮连锁店2000家;培训考核命名300名重庆烹饪大师、名师,100名重庆餐饮服务大师、名师,制定品牌企业条件,评定重庆餐饮10强,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极具魅力的中国西部餐饮文化名城。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发展连锁经营,加快餐饮业规模化进程

  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制定餐饮连锁经营管理办法,积极支持和引导餐饮企业,按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的要求,利用直营、联营、加盟等形式,采取“走出去”和“走下去”的策略发展连锁经营。近期要在全市重点培育发展10家餐饮连锁经营品牌企业。

  (二)加强管理,规范餐饮业市场秩序

  1.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加大引导餐饮业资源整合的力度,提升行业的整体质量;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餐饮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办法,并按国家GB/T13391-2000标准《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抓好对餐饮企业的分等定级工作。

  2.市工商行政管理、卫生、市政、环保等部门要完善餐饮企业开业经营标准和条件,并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办理相关证照。

  3.各级卫生、环保、工商行政管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对食品卫生和安全的管理力度,明文公示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无照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环境保护规定的企业或门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加工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原辅材料的行为要严厉打击。

  4.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会同环保、卫生部门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潲水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做到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5.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考核鉴定、评定和管理制度,清理整顿不按规定评定发放各种等级证书等扰乱鉴定、评定管理制度的行为。

  6.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在规划和建设审批工作中,注重考虑餐饮业用房配套车位的设置。

  (三)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重庆火锅

  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组织抓好重庆火锅的培育与创新。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品牌优势,采取“走出去”和“走下去”的策略,扩大经营规模,加速连锁扩张,力争冲出国门走向世界,弘扬重庆餐饮特色文化。近期重点帮助品牌企业建立连锁配送中心和原辅材料生产基地,建立起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链条,形成产供销一体化。

  (四)挖掘创新,发展壮大重庆菜和重庆小吃

  各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在弘扬传统川菜的基础上,大力推出体现重庆风土人情、巴渝文化、三峡文化、风味独特的地方特色菜。要抓好重庆小吃的开发和拓展,大力扶持传统名小吃,对便于包装、存放、运输的重庆名小吃,要支持企业实施标准化、系列化生产,扩充重庆名小吃的市场占有率。

  (五)大力发展“农家乐”,营造生态就餐环境

  要支持交通和通讯方便,自然环境幽雅的城郊结合部、旅游区(点)发展以生态、休闲、娱乐、农家美食为一体的“农家乐”,挖掘和培养体现乡土文化、民俗文化特色的江湖菜、特色菜,营造生态、休闲、宽松的就餐环境。同时要加强管理,保护环境,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环保等配套保障制度和设施。

  (六)开拓创新,丰富和提升餐饮文化内涵

  要抓好餐饮行业和餐饮企业的文化建设,发掘传统饮食文化,将其融入菜品制作、就餐环境之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各区县(自治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一批具有餐饮文化氛围,整洁美观,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文化街(城)以及巴渝风情、民俗浓厚、生态环境的“农家乐”等。

  (七)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

  各级餐饮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作为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健全行规,端正行风,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提高行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组织好企业间、市内外同行业间的交流活动,推广、学习典型经验;要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倡导诚信经营,促进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餐饮业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商委、市财政局、市市政委、市工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市餐饮行业发展协调小组。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市餐饮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把发展餐饮业摆在加快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促进全市餐饮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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