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市委办发[2004]9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15
施行日期:2004-09-15
发布部门:

正文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了有效解决当前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承办中央、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交办事项;负责了解、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和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访突出事件;督促检查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和工作落实情况。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

  在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建设“平安绍兴”服务。

  1、制定严格的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职责;

  2、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把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纳入法制化轨道;

  4、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

  5、协调有关部门和地区,形成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整体合力。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人员

  召 集 人:马 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负 责 人:

    王海仁(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组成人员:倪善贵(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继岗(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史雅娟(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何晓刚(市委副秘书长)

  张鸣皋(市政府副秘书长)

  孟文荣(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金来信(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汪家荣(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王金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鲁兰洲(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桐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判根(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陶蛟龙(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陈志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兴旺(市教育局局长)

  邵 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宗裕辉(市民政局副局长)

  房 紧(市财政局纪委书记)

  刘斌贤(市人事局局长)

  陈文华(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赏建华(市国土局局长)

  吉振海(市建设局局长)

  陈志庆(市农业局局长)

  钟华华(市国资局局长)

  陈灵永(市总工会副主席)

  徐挺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马 民(袍江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袁立江(镜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金泉海(越城区委常委、副区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王继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史雅娟、何晓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我市当前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成立七个专项小组,即: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工作小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赏建华同志任组长;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工作小组,由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吉振海同志任组长;农村村级财务问题工作小组,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孟文荣同志任组长;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杜桐强同志任组长;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王金良同志任组长,刘斌贤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民师”问题工作小组,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赵兴旺同志任组长;其他信访热点问题工作小组,由市信访局牵头负责,史雅娟同志任组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置,根据信访工作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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