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4]104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15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扬州港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请示》(苏国税发[2005]132号)收悉,批复如下:

  扬州港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是2003年在扬州(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热、电及相关产品,属于从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规定,同意扬州港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从事能源项目的生产经营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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