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内地税字[2004]22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17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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