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小语种临时导游员备案管理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小语种临时导游员备案管理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京旅发[2004]25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20
施行日期:2004-09-20
发布部门:北京市旅游局

正文

北京地区各国际旅行社:

  近年来,随着北京市旅游业的发展,我们的导游员队伍也在不断壮大,总数现已达到万余人。但北京市导游员队伍的构成存在语种结构不合理的情况,小语种导游员数量偏少,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因此北京市旅游局决定,在国家旅游局对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未做规定前,暂时对小语种临时导游员上岗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受理对象

  北京地区各国际旅行社的备案专职办理导游证人员。

  二、受理时间

  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全天受理。

  三、受理语种

  除普通话、英语、日语以外的其它语种。

  四、提交材料

  (一)加盖社章的《北京市临时导游员备案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三)申请人的小语种语言能力证明:语言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或语言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非语言专业等级考试六级以上证书或母语语言高中毕业证书。

  五、备案有效期

  一团一备,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0天。办理备案手续不需任何费用。

  六、受理单位

  北京市旅游局综合管理处,受理人:吴迎斌,联系电话:85162288-1046.

  以上备案管理办法的有效期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国务院和国家旅游局有关管理规定下发之日止。

  北京市旅游局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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