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社区管理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苏府办[2004]13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20
施行日期:2004-09-20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夯实社区管理和服务基础,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效能,推进基层电子政务建设,现将市计委(信息办)、体改办联合制订的《关于加快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加快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

  为适应社区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夯实社区管理和服务基础,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效能,根据市信息化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

  坚持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以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提高社区民主自治水平为出发点,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整合社区信息资源为手段,坚持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从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出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全面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3-5年时间,使我市社区信息化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到2004年底,基本建成社区基础网络平台,制定社区信息化有关标准、规范,完成社区公共数据库、社区管理与服务集成门户和街道、社区内部管理系统,以及重点部门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的开发;在平江、金阊、沧浪三个城区开展社区信息化试点。

  到2005年底,总结推广试点成果,完成主要部门社区业务系统的开发和运行。

  到2008年底,全面完成社区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社区管理和服务的范围延伸到居民生活的主要方面。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社区基础网络。完成联接市区所有社区(居委会)的ADSL专网建设,市政务网与社区网网络、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

  (二)制定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化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包括主题词、代码、数据元和文件格式规范,公共数据库字典、接口标准,社区管理与服务系统主要应用模块定义及描述。

  (三)开发市、区两级社区公共数据库。市公共数据库主要采集、加工、整理和存储来自市有关部门、区、街道、社区的基本信息和数据,提供给市有关部门、区、街道、社区共享。区公共数据库与市公共数据库同步,接收和存储来自市公共数据库的共享数据,采集、加工、整理和存储本区其它相关信息和数据,提供给所辖街道、社区共享。

  (四)开发部门社区管理与服务系统和数据库。结合本部门与社区管理、社区公共服务有关业务,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开发社区业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五)开发社区管理与服务集成门户和社区内部管理系统。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苏州市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由市信息办、体改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市计委(信息办)、体改办、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公用局、城管局、卫生局、计生委、残联等部门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以及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信息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二)工作分工

  市信息办: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总体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发市级社区公共数据库,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参与社区系统“集成门户”的需求分析,确定主要功能模块的标准和描述;为社区网各网站开设虚拟主机,并在中国苏州(http://www.suzhou.gov.cn)门户网站上提供链接。

  市体改办:会同市信息办做好项目实施的总体协调工作,协助其组织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发市级社区公共数据库。

  市各有关部门: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发本部门社区管理与服务业务系统;建立本部门与社区有关业务数据库;参与定义并开发社区标准版“集成门户”。

  各区: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本区公共数据库;开发与社区有关的内部管理与服务系统;组织社区系统“集成门户”的需求分析,参与制定主要功能模块的标准和描述,完成“集成门户”的开发工作。

  四、实施方法与步骤

  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方法进行,在组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国际标准、国家和地方标准,借鉴兄弟省市的成果,制定我市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和规范;组织各区、各部门和开发商进行技术攻关,在市区选择若干街道进行试点;总结推广经验和普及应用。具体实施步骤:

  (一)调研和方案制定阶段(2004年7月下旬-8月下旬):成立项目组,组织调研和需求分析,制定建设方案;

  (二)系统开发阶段(2004年9月上旬-10月中旬):组织软件开发商和设备招标,组织系统开发,形成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系统调试阶段(2004年10月下旬-11月下旬):组织系统安装、测试和培训;

  (四)系统试运行阶段(2004年12月):组织系统试运行,总结推广试点成果。

  苏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苏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苏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二00四年九月六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5,712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