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消防工作三年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消防工作三年发展纲要(2004-2006)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金政发[2004]13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20
施行日期:2004-09-20
发布部门:金华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消防工作三年发展纲要(2004-2006)》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四年九月二十日

金华市消防工作三年发展纲要(2004-2006年)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浙江省消防部队基层建设三年规划》,结合金华实际,特制订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遵循防火、灭火和社会救援的客观规律,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夯实社会消防基础为重点,全面加强消防工作,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建设浙江中西部中心城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1、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考核(评)、监督机制,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

  2、巩固阵地,拓展渠道,突出基层,全面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消防素质。

  3、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加快建设,着力解决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确保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同步。

  4、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城市、乡镇防范体系并建立统一指挥、协调运行的科学消防自防自救网络。

  5、强化消防监督,狠抓专项整治,着力消除社会面上的重大火灾隐患,切实杜绝群死群伤等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1、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与乡镇政府、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同时,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延伸到乡村、社区。各级政府要加强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发生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以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消防监督”的工作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加强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协调、督促和检查作用,防火安全委员会例会每季不少于一次。同时,各地要将群众性消防组织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整改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加强考核和督促,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安全工作的关系,单位法定代表人作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与相关部门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形成“安全自查、隐患自纠、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管理机制。

  2、消防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应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劳动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素质教学和培训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2004年底,市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常识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素质教育范畴,全市三分之一的中小学校开设消防常识教育课;2006年底前在全市中小学校中要全面铺开,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定期组织一次中小学生逃生自救演练。在金华电视台设立“119与您同行”固定消防宣传栏目。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要将“四进”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政府机关的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切实做到组织领导、骨干队伍、宣传制度、宣传形式、宣传内容、资金投入“六落实”。特别是对于农村的消防宣传工作,要认真分析农村消防工作现状,结合全市开展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整治内容。要进一步深化消防站的开放和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在社区、农村要有消防宣传阵地,使消防宣传走进社区,深入农村和企业、学校,充分发挥广播、电影等作用,宣传消防常识,普及逃生自救知识。要加强特种行业人员的消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单位法定代表人、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60%以上。

  3、火灾隐患整治。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熥橹?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煻曰鹪忠?患严重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实施重点整治,特别是对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县(市),要实施政府挂牌整治,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领导、协调、督促整治工作,做到隐患不除,组织不散。同时,要将责任分解到乡镇及各职能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严防“三合一”现象的产生。2004年,要发动各有关部门、乡镇完成对社会面上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底数,建立专项档案,并按照先易后难、先重大后一般的原则,列出整治对象,公告社会,分清责任,重点整治;2005年全面实施火灾隐患的整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督办部门,限期整改;2006年加大力度,切实消除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我市消防安全环境有一个明显的改善,消防基础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4、消防队伍建设。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消防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严重,各级政府要重视合同制消防队员的征聘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适时开展合同制消防队员的征聘,市区、义乌市、永康市、东阳市要在2006年前开展合同制消防队员的征聘工作。消防队伍建设是一项公益事业,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政府组建、政企联建、民间自建等方式,加快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实现城乡消防一体化。各县(市、区)要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细化,落实建队任务和经费。2004年,市本级金西、金三角开发区,东阳市巍山镇、千祥镇,兰溪市女埠镇、游埠镇,磐安县大磐镇,永康市象珠镇、石柱镇、古山镇,浦江县白马镇、黄宅镇以及武义县桐琴镇,要建立专职消防队。2005年前全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熅?济较发达、有条件的乡镇实现配车建队,其它乡镇实现配泵建队的工作目标;2006年底未建队的乡镇行政村要创造条件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同时,各地要按照《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建设规定》,成立志愿消防大队,在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强化业务训练,提高处置火灾能力。

  5、社区和小城镇消防。社区消防工作由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民政部门负责验收,消防部门负责指导,按照“经济、适度、有效”的原则,把社区消防工作建设纳入达标社区建设内容,其标准是依托社区警务室的建设,建立健全以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组长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全市已建社区均应达到消防建设要求。小城镇的消防规划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建设、规划、消防部门负责实施,国土资源、交通、财政、经贸等部门予以配合。小城镇消防规划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设置、消防给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各地要结合小城镇总体规划,抓紧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按规划抓好实施。

  6、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各地要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及时对城市消防专项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尤其是新纳入城区范围的区域,要及时列入消防规划范围。旧城区改造过程中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必须一步到位;工业园区、开发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必须与园区建设做到同规划、同实施、同建设。针对目前工业园区、开发区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消防水源严重缺乏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与工业园区、开发区签定责任书,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开发区建设过程中的责任,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三年内逐步整改到位。同时要严把企业入园关,杜绝建设项目消防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的现象。此外,要针对市政消防水源缺少的现状,积极保护天然水源,合理规划建设人工消防水池,设置消防水泵,新建水厂等措施予以弥补。加强消防站建设,城市消防站按照4-7平方公里的建站要求,使消防站布局日益合理。

  7、消防技术装备。消防装备建设要与城市的发展相配套,按照《公安消防站装备配备标准》和《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装备建设配备标准》的要求,加快消防救援装备建设步伐。2004年,市本级要完成消防器材装备总库建设,构筑部队配套的现代化装备体系。永康、东阳、武义、磐安、义乌稠江中队和婺城区站前中队2004年前必须达到标准要求,金东、江南经济开发区、浦江和义乌北苑消防站2005年要达到标准要求,兰溪、婺城区新狮中队、白龙桥、金三角、东市街消防站2006年达到标准要求。要重点抓好特勤装备的建设,市区重点抓好金东区特勤消防中队的建设,2005年按要求配齐特勤装备;义乌、东阳、永康、武义、磐安2004年底前完成特勤班的装备建设;2005年,市经济开发区、浦江完成特勤班装备的建设;2006年,婺城、兰溪完成特勤班装备的建设。加强消防通信建设。2005年,市本级配备集处警、现场会议、通信、广播、照明、图像、信息查询、气象和警报等功能的通信指挥车,完善350MHZ消防无线通信网,经济条件允许的县(市、区),应建设地理信息系统(GIS)、火场图象传输系统和车辆动态管理系统(GPS)。2005年,县市逐步推行119、110、122“三台合一”,完善多警联动机制;2005年辖区内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逐步纳入119指挥调度系统,实现350兆无线通信系统并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个人防护装备,形成统一协调的指挥机制。消防监督装备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提高消防监督的科技含量。按照要求配备防火检查设备、火灾勘查设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设备和电气消防检查设备。2004年,义乌、永康、东阳、婺城区、金东区、市经济开发区要配备到位;2005年,武义、浦江要配备到位;2006年,兰溪、磐安要配备到位,并保证每年配备数量不少于总量的1/3;不断提高全市消防监督和执法水平。

  8、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做好消防部队建设的经费保障,在保证部队正常业务经费的基础上,部队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等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9、消防监督与服务。消防安全工作是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公安消防机构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切实履行好消防监督职能的同时,主动开展“消防服务经济月”活动,明确新要求,推出新举措,切实将服务关口前移。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尽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办事项目、制度、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在窗口明显位置上墙张贴,受理、审批业务办理及时。推行消防信息化,实施消防网上审批、查询、咨询、申请受理以及行政许可决定公布系统,方便群众办事。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首问制度,严格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和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对工业区、开发区审批事项,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切实做好服务和审批工作,开辟消防审批绿色通道,优化投资环境,服务经济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与自身的管理职能有机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在审批和监督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消防安全要求,做到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基本要求

  1、政府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相协调。

  2、部门联动。消防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各行各业,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消防工作,要切实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3、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将今后三年的消防工作内容和要求逐项分解,明确要求,制定量化指标,并根据工作分工,将相关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确保消防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防范、消防队伍建设等落到实处。

  4、检查验收。市政府将采取一年一检查、三年总验收的方法,强化考核和督促,对提前完成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发生事故影响火灾扑救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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