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18号

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18号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1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21
施行日期:2004-09-21
发布部门:卫生部

正文

  经调查核实,在向卫生部为除臭类化妆品“狐臭立除净”申报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过程中, 河南省镇平县华日化工厂使用了伪造的检验报告,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我部对该申报产品不予批准,并对河南省镇平县华日化工厂提出警告,该单位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产品的卫生许可。

  特此公告。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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