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危险废物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绵府办函[2004]17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21
施行日期:2004-09-21
发布部门: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农科区、仙海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有效控制医疗垃圾扩散病原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80号令)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3]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疗危险废物是指国家环保总局、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规定的HW01医院临床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中的各项医疗废物。我市产生、处置和运输医疗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禁止一切形式的对医疗危险废物(包括一次性医疗制品)进行再生、利用。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绵府函[2003]181号)文件精神,统筹规划,加快建立医疗垃圾集中焚烧处置场,并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各县(市、区)在医疗垃圾集中焚烧处置场建成之前,主要医疗机构(名单附后)产生的医疗危险废物暂由神工环保公司进行集中收运、处置。

  四、各县(市、区)产生医疗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向县(市、区)环境保护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产生医疗危险废物的数量、种类等情况。医疗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向神工环保公司移交医疗危险废物时,应按次填写统一规格的医疗危险废物交接台帐。每年对移送处置情况进行统计,并申报下一年度转移、处置计划,医疗危险废物的转运必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医疗单位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的医疗废物,并按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医疗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有防泄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不得露天堆放、任意丢弃。医疗危险废物应定时、定点、定人收集,做好消毒处理,日产日清。

  六、不得将医疗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等其他废物排放和处置。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焚烧医疗垃圾。严禁把医疗危险废物交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处理。

  七、医疗危险废物处理实行有偿服务,产生医疗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提供服务者缴纳有偿服务费(清运、处理费用等)。

  附件:

  1、医疗危废交接签收表

  2、主要医疗机构名单

  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医疗危废交接签收表

  医疗垃圾产生单位:  本月共产生  吨

  医疗垃圾运输单位:  运输起点

  运输终点  本月运输  吨

  医疗垃圾处置单位:  处置方式

  本月共处置  吨

  每次交接详表

  时  间

  医疗垃圾数量

  (Kg)

  产生单位签字

  运输车签字

  处置单位签字

  注:本台帐由产生单位同运输单位交接时各填写,保存一份。运输单位同处置单位作为医疗垃圾交接时各填写,保存一分。每月底进行汇总统计后由处置单位报市环保局、卫生局备案。各医疗垃圾产生单位保存台帐自查,台帐保存期最少为3年。每年进行汇总并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附件2:

主要医疗机构名单

  一、市直属医疗机构(7所)

  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四○四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科学城医院、520医院。

  二、绵阳城区(66所)

  市富临中心医院、市口腔医院、市人民医院、肿瘤医院、涪城妇幼保健院、肛肠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万江眼科医院、四○四花园分院、西科大医院、师院医院、朝阳厂医院、长虹厂医院、长虹电源厂医院、铁路医院、商业医院、医科学校附院、二○三医院、二○四医院、二○八医院、四○七医院、二四公司医院、三五三六医院、六○八医院、游仙妇幼保健院、游仙皮防院、煌佳医学美容门诊部、大华医学美容门诊部、职业病医院、南郊救护中心、民航门诊部、博爱门诊部、计生所、卫生所、保险公司体检站、市中医院、眼科医院、市中医院机关分院、朝阳门诊部、市中医院中研所门诊部、市中心医院一、二、三、四、五门诊、市三医院安昌分院、市三医院富乐门诊部、市三医院三门诊、市三医院高新区分院、新华劳教所医院、金典美容院、心脏病医院、绵阳市红十字门诊部、绵阳乙霏医疗美容门诊部、绵阳四○四医院天诚分院、绵阳医学整形美容分院、绵阳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绵阳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医科学校一、二、三、四、五、六门诊,市妇保院御营门诊。

  三、江油市辖区(14所)

  江油市人民医院、江油市中医院、江油市妇幼保健院、江油市精神病医院、长钢总医院、长钢二医院、长钢三医院、长钢四医院、川西北矿区石油职工医院、九○三医院、江油市皮防病、江油市糖尿病医院、江油市职业病医院。

  四、三台县辖区(8所)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骨科医院、市一纺厂医院、县精神病医院、县皮防病。

  五、安县辖区(7所)

  安县人民医院、安县中医院、安县妇幼保健院、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医院、安县皮防院、安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六、梓潼县辖区(5所)

  梓潼县人民医院、梓潼县中医院、梓潼县康复医院、汉江医院、梓潼县妇幼保健院、县计生站。

  七、盐亭县辖区(5所)

  盐亭县人民医院、盐亭县中医院、盐亭县妇幼保健院、盐亭县肿瘤医院、盐亭县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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