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廊坊市纸箱厂等两户企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廊坊市纸箱厂等两户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冀地税函[2004]21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2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正文

沈阳、鞍山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证券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0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证券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1,956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廊坊市纸箱厂等两户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