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聚乙二醇干扰素a-2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聚乙二醇干扰素a-2b(佩乐能)进口药品价格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闽价[2004]服40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22
施行日期:2004-09-22
发布部门:福建省物价局

正文

厦门中鹭医药有限公司:

  《关于佩乐能物价的申请报告》收悉。你公司进口总代理先灵葆雅公司生产的专利药品,聚乙二醇干扰素a-2b注射剂(商品名:佩乐能),规格每支50微克、80微克、100微克。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政府定价申报审批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14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公布聚乙二醇干扰素a-2b注射剂(商品名:佩乐能),规格每支50微克最高零售价格为1000元;每支80微克最高零售价格为1300元;每支100微克最高零售价格为1600元,在国家发改委未公布正式价格前,暂执行我省公布的最高临时零售价格。

  本通知从2004年9月30日起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9,95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聚乙二醇干扰素a-2b(佩乐能)进口药品价格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