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国有资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第一批企业名单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长府办发[2004]5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22
施行日期:2004-09-22
发布部门: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第一批企业名单,已经市政府讨论通过,现予公布。其他市属国有企业,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管理,并抓紧进行改革、改制、脱钩及整合,完成一户,经市政府授权交市国资委监管理一户,并随时予以公布。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第一批企业名单(截止2004年9月20日)

  1、长春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长春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3、长春建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4、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5、长春市商业银行6、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7、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8、长春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长春君子兰集团有限公司11、长春粮食(集团)有限公司12、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3、长春星宇有限责任公司14、北方彩晶集团有限公司15、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16、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长春市煤气公司18、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长春银龙纺织集团有限公司20、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长春苗苗豆乳集团有限公司24、长春永政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25、长春大政国际经贸(集团)有限公司26、长春煤炭集团有限公司27、长春公路客运集团有限公司28、长春北方市场(集团)有限公司29、长春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长春农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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