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工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岩委发[2004]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23
施行日期:2004-09-23
发布部门: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4]9号)的实施,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加快我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现就创新农村工作机制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促进闽西加快发展的要求,改进农村工作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适应新阶段农村工作要求的组织管理体制、农村民主政治、经济发展体系和农村科技文化运行新机制,有效地组织农民、发展产业、繁荣乡村、强化基层、稳定农村,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统筹协调发展新机制

  2、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和保护。按照统筹兼顾的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和结构,把“三农”发展摆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工作部署、资金投入和干部配备上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加强农村交通、水利、电网、通讯、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大力拓展“三个一百”农业项目。增加财政支农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福建省农业投资条例》的规定,不折不扣落实财政各项支农政策,确保财政支农预算依法稳定增长,财政当年增收部分的10%以上用于农业,按照公共财政以及促进农民增收的要求,集中资金确保重点;运用财政贴息、补助、税收等手段对农业投资给予优惠和奖励;完善支农资金管理体系和管理手段,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转换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逐步转化成为社区性金融服务组织;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外资兴办直接服务“三农”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拓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推动农村经济加快发展。

  3、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和帮扶救困工作。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增加扶贫开发投入,重点帮助农村贫困户解决温饱问题和增加投入。着重抓好4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和20个市级扶贫重点村以及县级扶贫重点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强化帮扶责任制,落实帮扶项目、资金等。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困难学生助学活动,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完成学业。着力改变农村文化、教育、卫生落后状况,强化“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政府要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配套投入完成第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加强农科教结合,建立健全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强化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三教统筹”,全面推进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继续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实施乡镇卫生院百院建设规划,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要办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覆盖率达95%以上。加强农村计划生育的政策扶持和投入。形成城乡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机制。

  4、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管理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消除体制障碍,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户籍管理、税费征收和社会福利制度。放宽农村人口迁入城市的限制,在本地城市和城镇就业并有固定住所的,允许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的户口迁入,其子女就学、就业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民进城创业、安家落户。认真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着力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完善农户风险抵御和化解机制,努力构建农村社会新型保障机制。

  三、以下派干部驻村任职为桥梁,建立各类资源导入农村的新机制

  5、建立下派干部驻村任职制度。推广“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做法,建立选派优秀党员干部驻村任职、部门帮扶的工作新机制,抓好全市相对后进、薄弱村的整建帮扶,把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和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倾斜农村。2004年起,从市、县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岩单位选派一批优秀党员干部驻村任职,每轮任期3年,构建农村基层高素质的工作群体。充分利用驻村干部见多识广的优势,发挥好创新、谋划、引路的作用,当好政策宣传员、发展参谋员、科技辅导员、产品推销员、信息联络员,打造农村对外联络和技术、资金项目引进的新通道,努力把现代生产要素和先进管理经验更多地输往农村,激活农村经济。

  6、完善挂点帮扶农村制度。派出干部的单位要形成与驻点挂钩村建立帮扶结对制度,帮助挂钩村建立新型的民主政治体制、经济发展体系和市场运作机制,并在资金、项目、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扶持,尽力支持、帮助、督促和指导下派干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调整部门原来与乡(镇)、村的各类挂钩,建立部门、单位全面帮扶驻点挂钩村的新机制。

  7、完善农业农村对外开放机制。优化农村发展环境,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农村的通道,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外部资金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吸引外商、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组织各方面的力量编制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利用各种渠道和多种形式扩大招商引资。加强山海协作,积极争取山海协作项目,鼓励支持企业山海协作;拓展对台农业合作,推动我市外向型农业发展。

  四、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建立农村经济发展新机制

  8、加强农村基础建设。认真实施“六水六千一配置”水利工程建设,抓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落实农村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加快生态农业和农村能源开发。积极实施“千里农村路网工程”,加快农村公路硬化进程。整合现有各类涉农信息网络,组建综合性“农村信息服务网”,努力把信息服务延伸到全市的乡(镇)、村、经济实体、专业大户。

  9、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体制创新和技术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工业园区、专业市场、小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加强规划引导,完善全市城镇体系的编制工作,加快发展县(市)城关和交通要道上的重点小城镇,抓好龙岩中心城市、县级城市和中心集镇三个层次的城镇体系建设。

  10、构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新体系。各级党政要把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作为一个新的工作重点,完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扶持,建立起“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学校承办、部门服务、农民受益”的农民培训新机制,组织实施“万名农民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工程”;落实好国家“阳光工程”的培训任务。发展特色劳务产业,重点抓好建筑装璜、电子装配、客家美食、纺织服装等四大特色劳务产业的培育壮大,打造闽西特色劳务品牌。做好农民外出就业引导和服务,扶持劳务中介组织的发展壮大;抓好山海劳务协作、区域劳务协作,发展境外劳务输出,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和规范用工管理,切实解决好拖欠和克扣工资、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等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1、完善粮食生产体系。把粮食生产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粮食自给、土地整理、节水灌溉、旱片治理、标准农田建设等粮食生产工程建设项目。继续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加强良种选育和繁育体系建设,做好粮食安全定期种子贮备。大力推广粮食适用增产技术。积极发展优质米加工项目以及甘薯、马铃薯、甜玉米、淮山、早熟芋、槟榔芋等优质旱粮。

  12、加强特色优势产业的培育和产业化建设。围绕做大做强我市三大产业群(畜牧、木竹、果蔬茶菌)、五大特色产品(瘦肉型猪、红心地瓜干、河田鸡、咸酥花生、连城白鸭)、七大产业带(早熟优质水果、甘薯马铃薯、咸酥花生、高山茶、反季节蔬菜、优质果用瓜、珍稀食用菌)、八大主导产业(畜牧、蔬菜、竹业、水产、水果、食用菌、花卉、烟草),大力发展经济专业乡(镇)、专业村和规模化特色产品基地,办好各类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绿色农业示范园区和科技示范园、示范场以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创建特色品牌,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从投入、税收、信贷、用地、用电、流通等方面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力。积极推广“公司+协会+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开展农业协会的试点示范和培训工作,发展壮大一批、规范拓展一批、提升做强一批农业协会,到2006年农民组织化程度达到50%以上。推广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委托生产、保护价收购、入股分红和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民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13、加大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力度。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农村税费征管,实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报刊征订限额制,严格执行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的规定。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情况,进一步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规范乡镇机构设置,建立精简高效、运转协调的乡镇机构体系;理顺条块关系,增强乡镇党政的协调、管理和服务“三农”的功能;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乡镇财政的良性发展机制,增强乡镇财政实力、减轻债务;加快乡镇体制转轨、职能转变、干部转型,使乡镇工作实现“归位、发展、减负、增效、法治、德治”的目标。

  五、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建立农村公共服务新机制

  14、建立农村公共服务网络体系。继续选派优秀人才担任科技副县长、副乡(镇长);从市、县农口及涉农部门、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一批科技人员进驻乡(镇)、村,开展科技服务;整合农业科技资源,重心下移,进村入户。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服务“三农”的功能和作用,各县(市、区)、各乡镇全面建立集农业实用信息、市场营销、科技示范、资金融通、政务服务等五位一体的农村社会服务联动网。抓好中心镇的“三农”服务中心建设,形成跨乡镇的服务平台,辐射带动周边乡镇的发展;市、县两级各选择1-2个乡镇开展“三农”服务中心试点,力争在联动互动、一体运作上率先突破,探索职能部门服务“三农”的经验。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达到一定的规模,可组建跨乡(镇)的专业服务站;适应完善公益性服务和建设畜牧业强市的需要,县(市、区)设立直属于县畜牧水产局的跨乡镇的动物防疫中心(站),全面增强以动物疫病免疫预防、应急反应和重点疫病控制为主的公共服务能力。从2005年起,每村聘用一名农民技术员,工资由县(市、区)财政按照省财政补助额1:1配套,完善农村技术推广服务网络体系。

  六、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方向?熃?立基层干部管理新机制

  15、建立基层干部的导向、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不断探索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工作机制。扩大选拔任用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充分体现党员群众的意愿,选好配强乡(镇)、村领导班子。试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选任票决制、公开推选制、试用期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倡导“三向培养”,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领头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带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能力。有计划地选派一批年轻优秀的村主干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把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责任制,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建立基层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干部驻村制度、记民情日记制度和为民服务、多办实事制度,以及接受群众监督与评议制度,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形象。建立基层干部的激励机制。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做好选拔录(聘)用优秀村主干的工作。对工作扎实、群众满意、政绩突出的乡(镇)领导干部和驻村任职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三农”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要提拔重用。

  16、建立科技人员进入市场的科技推广机制。放活科技人员,鼓励多种形式的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引导科技人员进入市场、农村经济建设主战场,转变科技服务方式,发挥科技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允许科技人员从事技术开发、服务、推广、承包或承担科技项目时,开展有偿服务。鼓励科技人员通过资金、技术入股,与专业大户或生产性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获取合法收益。

  七、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核心,建立农村社会运行新机制

  全面开展“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工程”建设,逐步建立起农村民主政治、经济发展、科技文化运行新机制。

  17、创建三农服务和文化建设体系。2004年起,选择一些村进行试点,整合涉农部门和组织、教育、文化等部门投向农村的资源,利用村部或学校或文化大户等村庄中心场所,兴建集政治学习、信息咨询、培训教育、组织活动为一体的“农民之家”。发挥当地退休干部、学校教师、文化大户、乡土人才的作用,组织开展各种活动,把党员教育、农民培训、科技信息、文化体育、“三农”活动、专业协会活动结合起来。县、乡每年组织开展专项活动,提升“农民之家”影响力,发挥好“农民之家”政治学习、传递信息、宣传政策、排忧解难、帮扶农民的作用。下派驻村干部要积极筹办好“农民之家”,并以此为载体开展各项帮扶工作和创新工作。

  18、创建农村市场经济体系。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因地制宜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户、联户、林场或其他经营实体, 2005年全面完成集体林权改革任务;以“股、卖、租、包”和建立村级水管协会组织为主要形式,改革小型水利产权制度,鼓励和扶持“自建、自有、自用、自管”和“责、权、利”明确的民资兴建小型水利设施与山地水利工程;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建立土地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探索通过转包、转让、租赁、互换、折价入股、合作联营、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龙头企业在一定范围内向农户租赁承包地或与农户合作经营;指导有条件的乡村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所”,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协调、中介服务。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健全和完善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商品市场和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在内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资配送连锁经营,确保农民用肥用药需求和安全。

  19、创建区域特色产业和集体经济。根据各地的现实基础、区域特点、资源特色和市场导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合理选准发展项目,着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加快无公害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积极兴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连片规模基地,大力发展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特色农产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拓宽门路,探索以山养财、以水生财、以矿聚财、以田稳财、兴企富财的路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总结推广清欠还债、核销化债、降息减债、拍卖还债、划转清债等办法,逐年化解乡村不良债务,严格控制新增不良债务。依法推行村帐委托代理制、村级会计聘任制、财务电算化管理的做法,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20、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在广大农村组建由农户自愿参加的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村农技员、烟技员、护林员、村级防疫检疫员以及专业大户、农村能人的作用,发展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种养,帮助农户销售产品,开展科技、信息、资金、农产品流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把大部分农户组织起来,形成组织农民的新机制。推广“支部+协会”的经验,创新新形势下党支部组织农民的形式。

  21、创建农村民主政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内容、程序、形式、时间、机构、人员等各方面抓好规范,提高公开质量,让村民充分行使权利。切实把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土地承包以及政府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等有关事项,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全面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听取广大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村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健全村“两委”工作规划、任期目标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全面贯彻执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2、创建“小康新村”。抓好100个旧村改造和30个新村建设,按照建设“小康新村”的方案要求,实施农民新村建设规划,抓好村容村貌整治,把新村建设与文明村创建相结合,建设一批符合文明村标准的 “小康新村”。深入开展“爱闽西、建龙岩、美家园”为主题的创建活动,实施好创建“闽西红土地千里文明长廊”工程。完善以县文化馆图书馆为龙头、以乡镇文化站为枢纽、以“农民之家”为前沿、以文化大户为补充的四级农村文化网络,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加强和改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好合格村,稳定低生育水平。普及农村自来水和家庭厕所无害化改造,专项整治环境脏乱差、黄赌毒、六合彩、封建迷信等问题。树立养老爱幼、邻里和睦、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的文明风尚。

  23、创建农村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着重解决农村因患大病而致贫、返贫的问题。在新罗区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开。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在农村城镇化进程较快和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被征地农民、小城镇农转非人员和农村计划生育对象的养老保险办法;探索利用土地补偿费为农民办理养老保险的做法,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制度。

  24、创建农村良好治安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平安龙岩”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和“平安内部单位”创建工作,加强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巡逻队及治安中心户长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维护农村稳定。

  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5、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市、区)委书记是本县(市、区)抓“三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抓、负总责。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都要联系一个乡镇,挂钩一个村,经常深入基层,进行具体指导。乡(镇)党委书记是本乡(镇)抓“三农”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直接抓、具体抓,并督促乡镇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到相对后进、薄弱村,帮助驻村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支持他们开展工作。把农村工作和机制创新工作列入各级各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定期汇报、情况通报等制度,畅通信息沟通与交流渠道,做到上下互通、步调一致,提高工作效率。市、县两级成立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农办。

  26、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树立全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分头抓好落实。农办和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协调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三农”工作和创新机制工作,并牵头负责“农民之家”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建发展工作;组织部负责基层组织建设以及下派干部的协调管理;宣传部(文明办)牵头负责“小康新村”、文明村创建工作;政法委(综治办)负责“平安乡镇”、 “平安村”创建工作;农口各相关单位负责抓好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和特色产业、集体经济的发展;城乡规划局负责新村建设工作;教育局负责农村三教统筹工作;卫生局负责农村新型医疗制度创建工作;民政局负责农村民主政治、村民自治工作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创建工作;人民银行负责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建立起农业信贷支持和农村融资新体系。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牵头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制定具体的创新工作方案,在工作部署、力量调配、指导督查和资金投入等各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项负责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汇报联系工作。要加强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的调研、指导,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新鲜经验。市县两级每年对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三农”工作和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调研和督查,促进全市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健康发展,努力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

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0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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