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林市经济委员会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林市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玉政办发[2004]17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23
施行日期:2004-09-23
发布部门: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玉林市经济委员会:

  《玉林市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玉林市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林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4]12号)和《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直部分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玉发[2004]13号)精神,组建玉林市经济委员会,为负责全市工业发展和经济运行调节的玉林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加挂玉林市中小企业局牌子。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划入的职能

  (一)原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工业规划、技术改造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和管理以及未划出的职责。

  (二)原玉林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的职责(未划出部分)。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玉林市经济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兴玉”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提高工业发展水平,加快工业化进程的规划和目标,引导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出全市工业布局、产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以及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工业经济综合性政策和受委托提出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的拟订。

  (二)负责全市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工业和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制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建立煤炭、电力、石油等重要物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设,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电力企业运营协调工作;负责管理铁路道口工作;负责全市铁路、公路、水路、邮电等部门年度运输和生产的综合协调。

  (三)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组织实施。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实施意见;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贯彻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安排市财政工业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产业结构调整资金;负责申报自治区财政工业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产业结构调整资金;协助区经委管理国家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和申报国家限额以上技术改造及国债项目;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和开展国际化经营。

  (四)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工作。贯彻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政策、措施;负责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散装水泥生产及推广使用工作;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协调和指导工作,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加快发展。组织实施机械、陶瓷、建材、医药、煤炭、轻工、有色、冶金、石化、电力、纺织等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政策、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协调市二轻工业联合社工作;负责电力行业执法监管和盐业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国防科工委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建立和发展。

  (六)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规范企业行为;指导非国有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贯彻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和投融资担保体系,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程、经济、职工教育系列的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工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核送评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玉林市经济委员会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承办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电子政务、督查、督办、对外联络、信访、接待、提案、机要、档案、保密、后勤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报告、请示、总结和领导讲话的审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的行政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总结、汇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承办与工业经济有关的地方性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研、起草、审核工作;协助委机关各科室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请示、总结和领导重要讲话;组织研究工业经济的重大课题,针对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工业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普法工作;负责本科职责范围内的总结、汇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业发展规划科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和目标,研究提出工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以及促进工业发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项目前期研究,制订公布工业投资指导目录,发布工业产业政策信息;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区建设和发展的实施办法,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区的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区经济运行和建设情况的统计工作;协调工业区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指导工业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工业涉及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性问题;负责本科职责范围内的总结、汇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贯彻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措施;收集、汇总、整理工业经济运行有关信息,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经济运行动态信息;负责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监测工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建立相应的运行调度机制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应和供需衔接;制定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协调指导实施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工作;建立重要物资紧急协调调控机制,制订应急协调工作预案,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措施,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指导、推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负责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指导开展多式联运工作;负责管理铁路道口工作;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负责本科职责范围内的总结、汇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技术进步投资科

  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工作,编制下达年度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市财政挖潜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和市财政产业结构调整资金项目计划;组织申报自治区财政挖潜改造资金项目和自治区财政产业结构调整资金项目;贯彻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审批、核准及备案本级权限内的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组织申报自治区权限内的技术改造项目和须国家审批、核准及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协调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协助自治区做好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减免税的审核确认工作;汇总分析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机电设备招标工作;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国际化经营。负责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发展方向,贯彻并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规划、计划;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产学研联合、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重大装备国产化的工作;指导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制订全市企业信息化发展计划,指导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委直属技术开发类事业单位的协调管理;负责本科职责范围内的总结、汇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拟订全市工业企业贯彻实施国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法律、法规、政策的办法措施;依法制定全市工业企业节能节水、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与报废汽车回收、工业环境治理和环保产业的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产品、项目)、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与工业环境治理等重大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散装水泥生产及推广使用工作;负责本科职责范围内的总结、汇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能源工业科

  贯彻执行全市电力、煤炭、石油工业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电力、煤炭、石油行业管理;组织制订地方能源规范性文件、贯彻措施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对电力、煤炭、石油等能源进行综合平衡和优化配置,编制电力生产供应年度计划和调控方案以及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措施;协调指导电力、煤炭、石油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协调、处理电力、煤炭、石油生产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力发展规划,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资格证的审批工作;负责本科职责范围内的总结、汇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人事教育科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委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委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干部的调配、选拔任用、奖惩、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管理、人才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委机关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务、宣传、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权限内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制订全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指导实施全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开展国际间有关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的合作;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职工岗位培训;负责全市工程、经济、职工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工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核送评工作;负责委属学校的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归口管理学校的培训工作;负责本科职责范围内的总结、汇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中小企业发展科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对全市各种所有制、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实行宏观指导和管理,规范企业行为;研究制订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措施,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工作;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和投融资担保体系;负责管理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制订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产权交易的办法,指导企业开展产权交易;协调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贯彻落实促进糖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提出全市主要农产品深加工工业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委直属经营性事业单位的协调管理;负责本科职责范围内的总结、汇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行业发展协调科

  研究协调全市机械、汽车、冶金、有色、化工、建材以及轻工、纺织、医药、食品、盐业等行业发展规划和产品布局,推进行业结构调整;贯彻落实行业政策和法规;负责行业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组织制订行业技术规范;协助组织行业技改项目、技术进步项目和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等项目的申报;协助开展行业科技成果、产品质量等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食品添加剂生产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按权限管理监督食品添加剂和酒类的生产;负责全市医药储备管理和药品、器械的紧急调度工作;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开发、生产、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国防科工委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茧丝绸生产计划,协助推广种桑养蚕先进技术,指导实施茧丝绸农工贸一体化;推进结构调整,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其他重大问题;指导全市经委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负责本科职责范围内的总结、汇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员编制

  玉林市经济委员会核定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31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科室领导职数20名。

  五、其他事项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整体(人、财、物、债权债务等)移位给市经委管理,其单位性质、经费形式、人员编制、机构级别均不变。

  六、下属事业单位

  1、玉林市地质工程勘察研究院;

  2、玉林市工业技术交流站;

  3、玉林市工业经济干部学校;

  4、玉林市黄金公司;

  5、玉林市矿山公司;

  6、玉林市工业设计研究院;

  7、玉林市乡镇企业矿产燃料公司;

  8、玉林市经济报社;

  9、玉林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

  10、玉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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