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条例》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9-24
施行日期:2004-09-24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9月24日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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